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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毕玉谦

中国政法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3-08-01

毕玉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79年至1983年就读于郑州大学外语系,1983年大学毕业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1991年至1994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诉讼法学专业,1994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1994年至199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7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系自原国家教委1993年正式批准授予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学位以来国内首批攻读该学位并首位获得该学位)。
2004年,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派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
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仲裁法学、司法制度等。

社会兼职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预防跨国犯罪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担任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
担任一些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律师协会的咨询专家、顾问。


荣誉奖励
1999年,《民事证据法及其程序功能》(独著)获全国第三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二等奖;
2001年,《诉讼证据规则研究》(专著)获全国第四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二等奖;
2002年,《诉讼证据规则研究》(专著)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2002年度,因教学与科研工作成绩优异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嘉奖;
2003年度,因教学与科研工作成绩优异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嘉奖;
2004年1月,《民事证据原理与实务研究》(独著)获国家法官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004年1月,《证据法要义》(主编)获国家法官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2004年1月,《试论民事诉讼中的经验法则》(论文)获国家法官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2004年7月,被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评为2000年至200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2004年8月,被评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09年,《民事证明责任研究》(独著)获第二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中青年优秀成果一等奖。


代表成果
一、代表性著作
独著:《民事证据法及其程序功能》,31万字,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独著:《民事证据法判例实务研究》,41万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独著:《民事证据法判例实务研究》,46万字,法律出版社2001年修订版;
合著(三人):《诉讼证据规则研究》,70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其本人为第二作者,其中,其本人独立撰写24万字);
独著:《民事证据原理与实务研究》,79.7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合著(三人):《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论证》,80.1万字,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其本人为第一作者,其中,其本人独立撰写30万字);
合著(三人):《民事诉讼研究及立法论证》,130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其本人为第一作者,其中,其本人独立撰写76万字);
独著:《民事证明责任研究》,59.9万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独著:《民事证据案例实务问题解析》,40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
独著:《民事诉讼证明妨碍研究》,60.5万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二、担任主编的主要书著
主编:《现代民商程序法原理与实务》,49万余字,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主编:《现代企业经营与法商实务》,44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
主编:《民事诉讼判例实务问题研究》,45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主编:《法官检察官制度与实务》,32.2万字,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主编:《诉讼法与仲裁法》,54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解与适用》,42万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主编:《证据法要义》,51万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48万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版;
主编:《司法公信力研究》,48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2月版,
主编:《中国司法审判论坛》(第一卷),32.3万字,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版;
主编:《中国司法审判论坛》(第二卷),32.9万字,法律出版社2002年11月版;
主编:《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一辑),21.3万字,法律出版社2001年3月版;
主编:《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二辑),20.6万字,法律出版社2002年8月版;
主编:《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三辑),20.4万字,法律出版社2002年11月版;
主编:《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四辑),24.1万字,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
主编:《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五辑),22万字,法律出版社2004年3月版;
主编:《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六辑),21.3万字,法律出版社2004年月版;
主编:《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七辑),34万字,法律出版社2005年7月版;
主编:《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八辑),81.2万字,法律出版社2007年3月版。
三、参编合著类
《民商法实务研究》(侵权行为卷),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9月版;
《国际仲裁法理论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新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3月版;
《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导读》,法律出版社2001年6月版;
《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
《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
四、代表性学术论文类
独作:《浅议支付令与强制执行》,0.5万字,载《江西法学》1992年第5期;
独作:《加强和完善检察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0.7万字,载《河北检察》1993年第1期;
独作:《浅议民事诉讼形式》,0.6万字,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
独作:《试论民事证据规则》,0.9万字,载《法律适用》1997年第12期;
独作:《民事证据判例法实务研究——如何确定案件中的证人》,0.7万字,载《法律适用》1998年第8期;
独作:《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认》,0.8万字,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5期;
独作:《证明标准研究》,3.8万字,载《诉讼法论丛》,第三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版;
独作:《试论民事诉讼上的主询问规则》,0.8万字,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12期;
独作:《试论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认知》,1.5万字,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1期。转载于《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9年第5期;
独作:《举证责任分配体系之构建》,2.6万字,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2期;
独作:《试论民事诉讼证明上的盖然性规则》,2.1万字,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4期;
独作:《试论民事诉讼中的经验法则》,1.6万字,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6期;
独作:《关于民事诉讼中反询问规则之设置》,0.9万字,载《法律适用》2000年第4期;转载于《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0年第6期;
独作:《民事证据立法的几个基本问题》,0.9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0年10月24日。转载于《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0年第12期;
独作:《论诉讼中的认证》0.9万字,载《人民司法》,2000年第5期;
独作:《试论民事诉讼上的举证时限》,1.9万字,载《法律适用》2001年第1期;
独作:《民事证据法立法基本问题之管见》,0.9万字,载《人民司法》2001年第1期;
独作:《证人有权拒绝作证吗?》、《为证人出庭制度开药方》0.3字,载《法律与生活》2001年第3期;
独作:《对“人大代表个案监督权”的质疑》0.2万字,载《南方周末》2001年9月20日;
独作:《证据保全程序问题研究》,1.5万字,载2001年第2期《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转载于2002年第2期《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独作:《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毕玉谦博士谈——证据法改革与司法公正》0.5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2月12日;
独作:《举证时限与法官心证的功能》0.25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2月23日;
独作:《实现公正与效率面临的难题》0.4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19日;
独作:《证明责任与证明责任分配规则》,1.1万字,2002年第4期《法律适用》;
独作:《直接言词原则与证据辩论主义》,1万字,载2002年第5期《法律适用》;
独作:《证人制度与人证方式之确立》,1万字,载2002年第6期《法律适用》;
独作:《证据准备与程序控制》,1.7万字,载2002年第7期《法律适用》;
独作:《论法官在审判上的采证》,1.4万字,载《金陵法律评论》2002年春季卷;
独作:《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上)》,0.5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5月19日;
独作:《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下)》,0.6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5月26日;
独作:《保障当事人举证权利的四个原则》,0.4万字,载《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5月30日;
独作:《证据持有人的义务(上)》,0.4万字,载《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6月6日;
独作:《证据持有人的义务(下)》,0.4万字,载《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6月13日;
独作:《证明妨碍及法律后果》,0.45万字,载《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6月20日;
独作:《证据信息的及时展示与披露(上)》,0.4万字,载《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6月27日;
独作:《证据信息的及时展示与披露(下)》,0.45万字,载《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7月4日;
独作:《仲裁活动中的事实认定与有关证据问题》(上),1.1万字,载《北京仲裁》2003年第6期;
独作:《仲裁活动中的事实认定与有关证据问题》(下),1.1万字,载《北京仲裁》2004年第1期;
独作:《为什么性骚扰案的原告无一胜诉》,0.7万字,载《中国妇女》2003年10期;
独作:《证据规则在仲裁实践中的运用》(上),1万字,载《北京仲裁》(第52辑),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
独作:《证据规则在仲裁实践中的运用》(下),1.2万字,载《北京仲裁》(第53辑),法律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独作:《民诉法修订与证据制度重构》,0.5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4年11月24日;
独作:《审判上的司法认知制度》,1.8万字,载《民商法前沿论坛》第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3月版;
独作:《现行民事证据制度修订应当考虑的若干层面》,1.1万字,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2期;
独作:《仲裁程序上的质证与有关实务问题》,0.4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5年6月27日;
独作:《我国各级法院的职能定位与审级制度的重构》,0.8万字,载《中国司法》2005年第8期;
独作:《当事人的起诉与法院的立案审查——以诉讼要件与诉讼系属为切入点》,0.4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5年11月2日。
独作:《个案监督权实际已授予检察院》,0.2万字,载2005年11月25日《法制日报》第三版。
独作:《对律师取证遭银行拒绝的再思考》,0.2万字,载2005年11月23日《法制日报》第11版。
独作:《程序的理性设计与举证期限制度的界定》,1.2万字,载《法学》2006年第1期;
独作:《反诉制度的基本议题与调整思路》,1.6万字,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2期。转载于《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2006年第6期;另转载于《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6年第3期;
独作:《诉的变更之基本架构及对现行法的改造》,2.6万字,载《法学研究》2006年2期;
独作:《关于改造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的基本构想》,0.9万字,《中国司法》2006年第2期;
独作:《缺席判决制度的基本法意与焦点问题之探析》,1.6万字,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3期;
独作:《关于民事诉讼中鉴定人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1.2万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独作:《民事诉讼起诉要件与诉讼系属之间关系的定位》,1.2万字,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独作:《试论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证明方式及对现行法的修订》,1.1万字,载《法律适用》2006年第1期;
独作:《对民事诉讼中法官阐明权的基本解读》,1.5万字,载《法学家》2006年第6期;
独作:《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设立小额诉讼程序的思考》,1万字,载《法律适用》2006年第8期;
独作:《法院的阐明权与当事人证明行为之衡平——探寻超越实务上误区的路径》,0.3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6年8月7日。
独作:《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理论支点及其在仲裁实践中的应用》,2.7万字,载《北京仲裁》第59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9月版。
独作:《小额诉讼程序刍议》,载《民事诉讼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独作:《危险领域说的理论支点及其应用之探析》,1.8万字,载《诉讼法学研究》第12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8月版;
独作:《关于表见证明的基本属性与应用功能之界定》,2.5万字,载《证据科学》2007年第15卷第1,2期;
独作:《对我国现行民诉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审视与建议》,0.4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7年11月6日;
独作:《经验法则及其实务应用》,1.3万字,载《法学》2008年第2期;
独作:《试析经验法则及其在仲裁实务上的应用》,1.6万字,载《北京仲裁》第65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5月版;
独作:《关于主观证明责任的界定与基本范畴研究》,1.6万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独作:《关于民事证明上事实真伪不明状态的基本界定与认知》,1.2万字,载《证据科学》2008年12月第16卷第6期;
独作:《解读民事证明责任在语义上的表述与基本属性》,1.1万字,载《法律适用》2008年第7期。
独作:《民诉法有关诉的变更存在问题的审视与建议》,0.4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8年2月19日;
独作:《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张力与限度》,0.4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8年8月19日;
独作:《关于民事证明上事实真伪不明状态的基本界定与认知》,1.2万字,载《证据科学》2008年12月第16卷第6期;
独作:《从司法解释的现状透视制定统一证据法典的前景》,0.9万字,载《证据科学》2009年4月第17卷第2期;
独作:《审前会议制度及其借鉴》,1万字,载《公民与法》2009年第7期;
合作(第一作者):《仲裁协议效力扩张比较研究与问题解析》,2.6万字,载《仲裁与法律》第112辑,法律出版社2009年6月版;
独作:《司法的人民性与我国陪审制的完善》,0.4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09年8月5日;
独作:《亲子鉴定案件中的司法能动》,0.4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10年8月18日;
独作:《对我国目前在亲子鉴定问题上基本取态的反思》,1万字,载《中国司法》2010年第9期;
独作:《关于创设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的基本视野》,2.5万字,载《证据科学》2010年10月第18卷第5期;
独作:《对我国法院采用证明妨碍制度审理亲子关系纠纷案件的基本思考》,1万字,载《法律适用》2010年第9期;
独作:《民事诉讼文书提出协力义务与立法设计》,0.4万字,载《人民法院报》2010年12月29日;
合作(第一作者):《仲裁协议与司法管辖的关系:以一则案例为中心而展开》,1.5万字,载《北京仲裁》第74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12月版;
独作:《”一强多元”模式下的证明责任说以克服”规范说”局限性为重心》,1.7万字,载《政法论坛》2011年第2期;
独作:《关于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救济制度的立法思考》,1.3万字,载《清华法学》2011年第3期;
独作:《论经验法则在司法上的功能与应用》,1.8万字,载《证据科学》2011年4月第19卷第2期;
独作:《试论对我国的审前程序进行立法改造的可行性》,1.3万字,载《公民与法》2011年第4期,
独作:《对现行民事诉讼审前程序进行结构性改造的基本思考》,1万字,载《法律适用》2011年第10期。


代表项目
一、主持项目类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证据法原理及立法纲要之论证》;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三大诉讼证据制度基础理论比较研究》;
主持美国福特基金项目《司法审判与实证研究》;
主持美国福特基金项目《中国证据立法实证研究》;
主持司法部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司法公信力研究》;
主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审判与调解程序保障机制研究》。
二、参与项目类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研究项目《诉讼证据规则问题研究》;
国家“九五”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项目《中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实践》;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招标项目《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证据科学的理论体系与应用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民事诉讼原理研究》;
澳大利亚与中国人权技术合作项目《司法审判与陪审制度研究》;
美国耶鲁大学资助项目《法院体系与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研究》;
德国司法学院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合作资助项目《法院庭审程序制度现状与改革研究》;
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民事诉讼法学)重点教材项目。


其他
多次担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曾被评为年度优秀评审专家。
多次担任司法部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评审专家。
长期担任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论文评审专家。
2006年1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中担任评审专家。
多次担任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学术论文评审专家。
多次担任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论文评审专家。
曾应中央编委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公信部、司法部、卫生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邀请就专项问题多次担任评审专家、咨询专家。
1999年3月,参加了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的《中国民事证据法典》专家起草小组,作为其中的主要成员。
2001年7月至9月,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起草论证工作。
2001年9月,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商事诉讼规则》的起草论证工作。
2001年9月,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起草论证工作。
1999年至2001年,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现民事审判第二庭)从事审判工作。
2006年以来,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小组成员。
2007年和2011年,受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邀请参加修改《民事诉讼法》起草论证工作。
曾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福州仲裁委员会等举办的仲裁员培训活动中担任主讲人。
近年来,曾应邀到全国二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协会、金融机构等举办专题讲座、业务培训。例如,2002年3月16日至17日,应上海市律师协会邀请,到上海市担任律师业务培训主讲人,来自上海市1600余名律师参加了这次大型培训活动。
在国家法官学院工作期间,担任国家法官学院教学部主任、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法官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法官学院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等职。在担任教学部主任期间,因教学部(下设六个教研室)在2006年度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于2007年1月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集体嘉奖。在担任教学部主任期间,曾就当前实务界、理论界所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主持由广大教师参加的学术沙龙活动三十余次。
在国家法官学院工作期间,曾多次在全国法院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班、全国高中级法院院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全国地方法院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班、全国高中级法院院院长续职资格培训班、全国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全国法院高级法官晋级资格培训班、全国法院高级法官续职培训班、全国法院审判长培训班、全国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班以及其他专题研修班等担任主讲人,讲授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原理与实务、司法制度等课程。其中,曾先后主持八期精品课程系列——全国法院民事证据实务研修班,在每次为期二周的研修班培训活动中担任主讲人、研讨会主持人及疑难问题答疑人。先后参加该研修班的有来自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法院的2700名高级法官及业务骨干法官。
2001年至2011年,担任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主任。在担任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期间,曾主持学术研讨会近二十次,主要涉及的主题有:“如何实行审判长选任制”、“我国陪审制度的现状、问题与改革设想”、“诉讼程序的研究与改革”、“人大监督与审判独立”、“关于实行证据调查令制度的探讨”、“关于在我国实行自由心证主义与法定证据主义的探讨”、“刑事诉讼证据基本问题之探讨”、“关于法院体制改革之基本问题”、“关于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探讨”、“审判组织与审判体制改革专题研讨”、“关于法院体制改革设想热点问题的研讨”、“关于《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若干问题的专题研讨”、“关于树立司法权威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专题研讨”、“民商事案件审前程序改革专题研讨”、“关于司法鉴定工作热点问题专题研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与实证问题专题研讨”等。先后有来自全国近三十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及基层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长、高级法官、业务骨干法官五百余人参加了上述研讨会。有关研讨会讨论的主要内容刊登在由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司法审判论坛》、《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司法审判研究动态》等刊物上。
2010年7月,担任高级法官代表团团长率团出访德国,访问了德国司法部、联邦法院及一些地方法院,与在德国司法学院培训的一百余名德国法官进行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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