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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侯佳儒

中国政法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3-08-01

侯佳儒

副教授


教育背景
•美国佛蒙特法学院(VermontLawSchool,USA),环境法硕士(L.LMinEnvironmentallaw)(2008-2009)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环境法方向博士后(2008-201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2004-200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2001-2004)
•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学学士(1996-2000)



研究领域
环境法,民商法,经济法

社会兼职
•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理事
•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志愿者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荣誉奖励
•《环境法兴起及其法学意义:四个隐喻》,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7年秋季论坛一等奖
•《近代民法的现代性危机及其后现代转向》,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8年秋季论坛二等奖
•《反思环境法革命》,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9年秋季论坛三等奖
•《意思自治之为民法学基本原理》,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10年秋季论坛三等奖
•《近代民法的现代性危机及其后现代转向》,获得2010年佟柔民商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环境法兴起及其法学意义:三个隐喻》,获2011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励青奖
•《经济法基础理论新探索》,获得2006年广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专著类唯一一本)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一个分析框架》,获得湖北省宣传部2007年优秀成果二等奖


代表成果
•《环境法兴起及其法学意义:三个隐喻》,《江海学刊》2009年第6期
•《环境法学,什么是你的贡献》,《清华法治论衡》2010年第13辑
•《近代民法的现代性危机及其后现代转向──兼论当代民法使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意思自治之为民法学基本原理》,《江海学刊》2010年第6期
•《超越绿色责任─以可持续发展重构企业环境法律制度》,2008年第4期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11月版



代表项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律适用司法解释(专家建议稿)”课题组成员
•中国政法大学校级课题《大规模环境侵权救济立法研究》主持人



其他
•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第15次会议(COP15,丹麦哥本哈根大会),2009年12月
•美国环保署(US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WashingtonDC)实习,(2009.6-2009.8)
•美国华盛顿李大学Washington&LeeUniversity“气候变化与碳税”学术研讨会,2009年4月
•美国ChamplainCollege接受调解培训,2009年2月
•马来西亚“NGO联盟”筹资能力国际培训,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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