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
4.学业优秀,“985工程”高校前三年智育成绩在院系年级或专业排名前10%,“211工程”高校前三学年智育成绩在院系年级或专业排名前5%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英语考试CET-6≥425或托福≥90或雅思≥6.0,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优先;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能按期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申请专业
仅限于我校理工类具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学科,其中每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最多可招收2名直博生,每个国家重点(培育)二级学科最多可招收1名直博生,其他每个一级博士点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除外)最多可招收2名直博生。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意向表;
2.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
3.申请学科或与申请学科相近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两份);
4.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5.成果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研究生招生简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及招生专业目录。并于9月20日前将登陆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http://202.204.193.220/zsgl/tmsgl/)填报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与9月30日前将材料寄(送)达所申请的学院(研究院)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2.经我校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后,由各学院(研究院)于10月中旬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携带“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简称“推免生登记表”)在我校体检后参加复试。
3.对于同意接收的直博生,我校在其“推免生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接收意见、盖章后,返回推免生本人。
4.推免生将“推免生登记表”(信息要完整)、“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于11月15日前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它
1.只有获得所在学校学术学位推免指标的才能申请我校相应专业的直博,获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不得申请直博。
2.直博生不需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我校当年的博士生招生简章。
3.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