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各学院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的基础上,现将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二批)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月18日至6月1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学校实名反映。受理邮箱:sdyzb@cup.edu.cn,受理电话:010-89733075。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各学院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的基础上,现将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二批)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月18日至6月1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学校实名反映。受理邮箱:sdyzb@cup.edu.cn,受理电话:010-8973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