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教育部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8号)文件要求,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经过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我院推免工作细则,现通知如下:
一、理学院建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昆
副组长:杨东杰
成 员:梁景伟 郭绍辉 张瑛 张毅 卢贵武 李术元 陈长风 崔学慧 相文峰
柯明 高伟 王秀明 鲜楠莹
各班级成立考评小组
组 长:班长、团支书
监督组长:班级普通成员两名
成 员:班委、支委、宿舍代表
二、推免名额分配细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8号)文件要求,经过学校研究决定,分配理学院保研名额14名,其中专业型5名,学术型9名(其中本校11名,外推3名)。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参考现有各专业人数按照人数比例,经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2014年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理学院2014级保研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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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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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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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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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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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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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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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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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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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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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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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比例计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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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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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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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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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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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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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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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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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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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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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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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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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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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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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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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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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符合保研条件计算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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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保研条件的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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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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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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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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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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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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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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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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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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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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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两个因素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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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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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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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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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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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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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推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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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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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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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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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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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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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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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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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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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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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分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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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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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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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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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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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3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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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推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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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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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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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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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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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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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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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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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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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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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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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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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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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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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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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学校共分配免试名额14人,其中学术型9人,专业型5人;
2.面试为差额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与拟录取比例为120%;
3.如有专业名额使用不完(学生主动放弃保研资格等),可经过推免领导小组讨论后分配给其它专业符合保研资格的同学。
三、总体推荐办法及原则意见
1.2014年推荐免试生办法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教[2005]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未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推荐的硕士学位专业为原主修专业,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若双学士学位所修读课程成绩优良率达到100%,可以推荐硕士学位专业为原主修专业或者双学士学位专业,但名额均占学生主修学位所在学院推免名额。
3.推荐的学生按三年综合测评总分的优先顺序排序,各专业面试比例由各专业自行拟定,另外再多推荐2名学生作为推荐免试生候补人选。
4.向外校推荐免试生名单的确定办法:
向外校推荐免试生应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依照学生排名先后顺序,排名靠前的学生有优先选择留本校还是去外校的权力,一旦确定去向则不得更改。若向校外推荐的名额不能完成,则由候选免试生替补,同时取消排名靠前的学生的推荐免试权。
5.体育特长生的选拔条件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运动队学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教[2005]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助管人员的选拔条件按照“关于从应届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中选拔机关和教辅工作人员的聘任办法(试行)”(石大北人[2004]10号)、“关于从应届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中拔机关和教辅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的补充管理规定”执行;辅导员的选拔条件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7.学生在申请免试资格时必须同时签订“知情书“和“保研资格承诺书”,如果取得免推资格,将放弃出国留学等选择。
8. 由于免试名额有限,请同学们珍惜,凡是提交“推免”申请的学生近期不予打印英文成绩单;“推免”名单确定后,学校将不再给“推免”生出具英文
成绩单。
9. 由于部分外校要求提交申请表的时间较早,因此在学校公示“推免”名单前,“推免”外校的学生可凭各学院开具的“推免”资格证明,到教务处230房间加盖推免申请表上的教务处公章,但此申请表不作为最终取得“推免”资格的依据。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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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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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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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核对综合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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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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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推荐程序及办法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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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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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保研资格的同学上交报名表,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填写相关材料和表格等;(务必详细标注“校内”、“外推”、“候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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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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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推免生体检,凡不按时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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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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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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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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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学院推免生材料(详细标注“校内”、“外推”、“学术型”、“专业学位”、“候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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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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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推免领导小组评审决议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推免生候选人名单(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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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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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示具备资格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候补)、核对推免生信息工作(此阶段推免生务必详细核对个人信息避免上报错误影响本人)、填写推免生登记表(10月8日前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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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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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推免试生拿回接收函(或拟接收函)截止时间,各院上报外推名额完成情况并将接收函交教务科;学校调整未完成的外推指标。未被学校公示过的学生不能作为候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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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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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及推免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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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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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将全校推免登记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由其上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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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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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根据学校安排领取报名条形码和返回外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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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持条形码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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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免试生登记表”送达其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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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办法解释权在理学院2014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理学院
201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