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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3-09-3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学院
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使人才选拔更符合客观规律,有利于人才的培养,经化学工程学院讨论决定,制定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
组长:郭绪强
成员:高金森刘植昌孟祥海胡建茹宋健斐
 王刚   刘蓓   袁佩   严超宇王庆宏
秘书:邢永君李明
 
二、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学生资格审查:
组长:郭绪强
成员:邢永君李明张延港
 
三、体检。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时间为5月10日上午8点开始。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和校医院主页。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10日15~16点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化工楼B座307室。
 
五、复试分组。按照导师所在系分组进行,各系复试小组至少由5名教授组成,且其中博士导师不少于3名。具体分组如下:
序号
学科组别
组长
1
化学工艺系
王刚
2
化学工程系+过程装备系+新能源研究院+环境工程系
刘蓓
3
能源与催化系
袁佩
 
六、复试资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博士复试分数线为:

序号
考生类别
外国语
专业课和加试课程
1
统考生
外语笔试≧50分
外国语听力≧5分
≧60分
2
硕博连读生
限2010、2011、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10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条件为:课程学习无不及格成绩或者重修记录;英语水平较高(满足CET6>425分或者托福iBT>80分或者雅思>6.0);具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素质。

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将在化学工程学院主页上公布。
七、复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点进行复试。具体分组和复试地点5月10日下午公布。
 
八、复试内容和时间:主要考察学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个学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九、初试成绩
统考生:
初试成绩= 英语成绩(笔试+听力)/1.2×40% +专业课程1成绩×30% + 专业课程2成绩×30%;
硕博连读生:
按照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折算,最后一名10分,50%点学生6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初试成绩="10+(专业总人数-本人专业综合测评名次)/(专业总人数-1)×90
 
十、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面试+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要求考生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复试重点考察学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面、综合能力、学科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科研发展潜力、对学科前沿的了解。
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打分。
为了充分体现指导教师的权力,导师可以决定是否录取该考生。
综合素质考察重点为考察考生的学术水平、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及对专业前沿的知识面,以附加分的形式体现,包括考生发表论文、科技成果获奖、专利等能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该部分成果以附加分的形式计入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 10分(有证书)
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8分(有证书)
局级科技成果奖             5分(有证书)
SCI、 EI收录论文          5分/篇(第一作者有检索证明);
发明专利                   5分/项(第一发明人)
以上积分可以累加,但附加分最高为10分。
 
十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成绩=全体面试小组成员给出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
 
十二、考生最终总成绩
考生最终总成绩 = 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附加分
 
十三、录取方式
录取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各项成绩和最终总成绩依据学校博士指标择优录取,导师必须在满足学校标准和各项成绩合格的生源中录取学生,学院指标中限制:校聘二级教授每年的博士招生数不超过4名(其中第4名必须为重大项目指标)、一般博士导师每年招收的博士生数不超过3名(其中第3名必须为重大项目指标)、获得基础研究招生计划的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在有满足学校条件的考生生源时,尽量保证每位导师招收一名博士生。以下情况将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成绩合格但没有导师接受者。
4、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本院直博生最多为4名,占学院和导师当年博士指标,不参与排队,由复试小组共同决定是否录取。
各个复试小组组长应在复试当天下午及时将结果告知不予录取考生,考生也须及时向复试小组组长询问复试结果。
十四、其它规定(学校2008年55号文件):
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年招生人数不超过3人,3年累计不超过10人。博士研究生总数计算包含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委培或定向)数。若仅招1名博士研究生且为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委培或定向),导师不提供配套经费。若招3名博士研究生,且有1名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委培或定向),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委培或定向)应排在第2位,导师不提供其配套经费,第3名博士研究生按第3人标准提供配套经费。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限招1名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委培或定向)。
学校基础研究资助是指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校每年按博士总招生名额的5%确定学校总资助名额。基础研究资助招生需求由导师本人提出申请,由研究生主管教学院长例会评审确定。申请基础研究资助的导师每年限招1人,3年内不得超过2次,申请1次是指1名博士研究生连续资助3年学业。
为了支持具有重要影响的科研项目,学校每年从博士招生总名额中单独列出5%,作为重大科研资助,申请此招生名额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负责学生的全部学费和生活费,3.0万元/人·年,按3年计。
 
十五、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接待电话:8973308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十六、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学院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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