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复试和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了做好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各项工作。
2.研究生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工作组是否严格的按照我校复试方案完成相应的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检查各学科的复试内容是否能真正考核复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3.各院(系、部)成立由主管院长(主任)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系、部)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4.各院(系、部)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在各院(系、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各院(系、部)成立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组长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将于2008年4月12、13日进行。我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各院(系、部)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寄发复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如果地址或电话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院(系、部)联系。
2.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院(系、部)根据本院(系、部)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英语、俄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等。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是否笔试由各院(系、部)自定。
4.以同等学力(本科以下学历)报考的考生,及时与所报专业的院(系、部)联系,确定两门加试课程及考试安排事项。
5.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书后应按要求提交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6.各院(系、部)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批准后公布。
四、资格审查
1.各院(系、部)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所有复试考生请于4月7日前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服务系统http://202.204.194.8/sszs,重新选择输入导师、加试科目(本科以下学历考生)及相关信息后,下载“报考登记表”和“体检表”。从外校调剂的考生到调剂院系办公室领取“体检表”,自贴一张2寸近照。
3.复试考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服务系统http://202.204.194.8/sszs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招生体检表(体检时交医院);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4.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登记表”信息,凡有错误,请在复试报到时提请院(系、部)办公室修改,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复试结束后,院(系、部)办公室统一将修改清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复试时间安排
1.4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到各院(系、部)办公室报到,交验上述材料,院(系、部)组织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2.4月11日,上午7:30-11:00,下午2:00-5:00,考生携带身份证和“体格检查表”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医院办体检手续,交体检费40元。凡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应届毕业考生,体检以毕业时的体检结果为准。在下载的体检表右上角填写“本校+学生证号”, 4月11日上交校医院。
3.4月12、13日上午体检。早上7:30---8:30空腹抽血,限每天700人;上午8:30---12:00体检。注意:体检前不要喝酒、不要吃油腻食物。
4.4月12、13日,各院系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在第一、二教学楼橱窗查看。
六、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
2.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学院(系、部)经批准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4、调剂录取详见《关于2008年硕士招生入学调剂事项的通知》。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凡属本校应届毕业考生,体检以毕业时的体检结果为准。所有考生9月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复检。
2.凡将录取为自筹、委培(定向)的考生需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签订自筹协议书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立即将签字的协议书交所在院系。签订委培(定向)协议书的考生,要求在复试后10日内将委培(定向)协议书寄回研招办,并按协议书的规定时间支付培养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时每人填写一个信封(研究生院发),交报考院(系、部)办公室。此信封用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入学须知的寄发,通讯地址务必准确清楚。为方便查找,请在信封左下角写上考生编号,各院(系、部)办公室按考生编号顺序捆扎信封后交研招办。
4.乘车路线:乘坐地铁到积水潭站,换乘“345支线”或“919”到昌平的公共汽车到“政法大学”车站下车,前行50米。
5.有关复试更多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