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理学院2016年学科教学(物理)教育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央民族大学学科教学(物理)教育硕士以专业实践为导向,专业应用为目标,学术性与职业性相结合,培养具有扎实物理理论基础,适应大专院校、重点中学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物理教育工作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教育硕士2016年拟招生9人。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取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参见教育部当年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的相关通知公告。
五、考试及录取
1.初试:
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考场由报考点通知。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教育综合;普通物理学(含力学、电磁学、光学)。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二为全国统考,教育综合和普通物理学(含力学、电磁学、光学)为中央民族大学自命题。
2. 复试及录取:
复试及录取由学校组织。复试在教育部公布初试合格线后进行,一般在2016年4月。达到国家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通过复试后,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六、学习期限及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为2年。
学习期间,学员脱产学习,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课程学习采用讲授、自学、研讨、调研、听学术报告等相结合的方式,并安排学科教学实践活动。
食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学位、学历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八、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6年所有录取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将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公布学费标准,实施奖助制度。
教材资料费按实际费用由学员承担。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招生各阶段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及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研招工作通知及公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理学院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81
咨询电话:010-68933910-114,联系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