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央 民 族 大 学 法 学 院
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
招 生 简 章
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985工程”的中央民族大学,自1979年即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是全国最早设置法学本科专业的院校之一。2012年我校成功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58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迈入了国内一流法学院队伍之列。
三十多年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和律师等法律人才,其中有的已经走上了全国各地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正在为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尽绵薄之力。
目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汇集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巨大的学术梯队。学院现有教职工60名,专任教师52名,其中教授18名,副教授22名,具有博士学位的42人。 专任教师中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人,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一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 一人;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一人;北京市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者一人;北京市高校英才计划入选者一人;国家民委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一 人。近些年来,学院教师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300余篇,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和司法部等项目7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30多部。科研工作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经过三十多年的筚路蓝缕、励精图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积累了深厚的学术底蕴与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卓越的办学条件和优良的师资队伍结下了累累硕果:由法学院学生组成的团队在中国赛区国际模拟法庭JESSUP比赛中,多次荣获一等奖,曾代表中国赛区赴美国华盛顿参加总决赛;在北京市教委主办的模拟法庭比赛中,更是力拔头筹,多次荣获冠军。
在全国15所 民族院校中,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既是第一所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和具备招收在职法律硕士资格的院校,也是第一所设立民族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院校, 在国内外享有较大影响。目前,学院设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和民族法博士点。为充分发挥中央民族大学的学科优势与自身特色,法学院自行设置了审判学、检察学与 侦查学三个在职法律硕士专业方向,开设了民族法学、民族理论与政策等特色课程,从而实现为司法实务部门尤其是民族地区的基层法院和基层检察院培养高素质法 律人才的目标。另外,为了提高在职法律硕士的实务操作能力,我院实行“双导师制”,即每个学生由两个专业导师指导,本院专职教师负责讲授法学理论知识,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其他实务部门中聘请的兼职导师负责法务实践的指导。
我们的自信,来自于我们的实力,更来自于我们历年培养的优秀毕业生。欢迎报考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一、报考条件
1.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3.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查看具体通知要求,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 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入学考试
1.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外国语(英语)与专业综合考试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035100
2. 联考时间:2015年10月25日,10月15日后可登录系统平台下载准考证。
3. 考试地点:由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1.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申请资格审查。
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 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届时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通知为准。
五、复试与录取
1. 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划定。根据考生入学成绩,确定复试名单,由我校组织复试(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并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2.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
六、学习期限及培养方式
学制三年,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
七、课程设置
JM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等。
必修课程:
邓小平理论、外语、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学、刑法学、刑事 诉讼法、民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专业选修课程:
外国法律史、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方法、民族政策学、证据学专题、民事诉讼实务、刑事诉讼实务、涉外经济法实务、国际贸易法实务、网络法实务、法律社会学等
实践环节课程:
法律文书类课程、模拟法庭训练类课程、法律谈判类课程等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授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培养费用
学费一年1.5万元人民币,三年共计4.5万元。学员在培养期间按学年分三次支付。教材资料费由学员承担。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智楼607室 100081
咨询电话: 010-68932661 (带传真) 联系人: 李思川老师
网 址: www.law.muc.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68932661@126.com
研究生院网址:www.grs.muc.edu.cn
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