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③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已在报考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三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可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手续:
时间:2007年12月1日――2007年12月30日
具体报名安排可于2007年10月中旬到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grs.cun.edu.cn)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部分,均在我校举行。
初试时间为2008年3月29日-3月30日,考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
复试在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主干课程。
四、我校有一些专业(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藏学、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地区公共行政管理)属“法学”学科门类,所授学位为“法学”学位。
五、可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答卷的业务课仅限藏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下设置的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的方向。
六、2008年我校将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明确学校、院系、导师和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的职责,统筹及合理配置各方面资源;完善导师负责制,增强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增强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主动性。具体实施办法将在有关文件制定后公布。
七、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制定的2008年度“全国博士生招生简章”及我校研招办网页的通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系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6893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