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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07博士招生说明

中央民族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2006-09-19

一、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③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已在报考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三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可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2)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报名手续:

时间:2006年12月1日――2006年12月30日

具体安排请于9月下旬向研招办询问或上网查询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部分,均在我校举行。

初试时间为2007年3月24日-3月25日,考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

复试在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主干课程。

四、我校有一些专业(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藏学、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地区公共行政管理)属“法学”学科门类,所授学位为“法学”学位。

五、非外语类考试科目均须用汉语答卷,仅个别特别注明用民族语答卷的业务课科目可以用民族语答卷。

六、录取类别有四种: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计划外自筹。

以定向、委培和自筹方式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签定相应的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七、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制定的2007年度“全国博士生招生简章”及我校研招办网页的通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系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68932544

网站:http://grs.c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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