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一志愿考生:
请符合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将考生身份证、加分类别证明材料(如大学生村官的聘用合同、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等)发送至研招办邮箱:68932544@163.com。以上材料请压缩打包发送,文件以考生姓名和15位考生编号命名。申请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6日,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加分。
加分类别与分值: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