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的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的考生
(一)专业复试分数线
1.未做特别说明,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执行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
2.我校的部分专业确定了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提高了复试分数要求(总分及单科要求),提线专业及所提分数线于3月21日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陆续公布。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
1.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3月21日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陆续公布)。
2.已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3.推免生和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提前面试预接收考生(提前面试预接收工作已在初试前结束并进行了名单公示),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大学生士兵计划、破格复试分数线由学校另行单独划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在为1:1.2至1:2之间,各招生院系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的差额比例。
三、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全校复试时间统一安排在3月24日至4月4日之间进行,具体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
各院系的复试安排将于3月22日前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咨询各招生院系或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muc.edu.cn与各院系网站查询。
四、复试的要求
(一)资格审核
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资格审核留存材料
注:1、附件1:2018年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pdf、附件2:2018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学术).doc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二)复试的形式
1.综合面试
面试考试时间20或30分钟/考生,每位考生面试的时间必须相同,采取百分制,面试内容包括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创新能力、外国语听说能力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面试过程中,会进行心理测试,考察结果作为复试成绩的参考。
2.专业笔试:原则上要求进行专业笔试,复试笔试科目应与初试的业务课不重复,考试时间3个小时,百分制。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其他考试
①对跨专业考生是否进行加试由院系自行确定。
②有关专业若有要求,可进行专业外语测试、实践(实验)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测试,按百分制评分。
其他考试形式的成绩是否计入复试总分及所占比例由院系自行确定。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18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考试形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办法,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
五、关于复试成绩与录取
(一)关于复试成绩
1.对成绩的要求
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A、专业复试中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所有类型的笔试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B、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每科不低于60分。
各院系可在以上基础上提出更高的复试成绩要求。一志愿考生上线不足的专业,如一志愿考生复试各项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最终成绩的计算
① 普通计划(含单独命题考生)
计算最终成绩时,对一志愿过线考生与其他考生(调剂、破格)使用不同的复试成绩权重,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考生。
A、一志愿过线考生:
复试成绩权重值在30%-50%之间,具体由各院系确定;不进行专业笔试的专业其复试成绩权重值不允许超过4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MPA、MBA专业除以3)×初试成绩权重值+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B、其他考生包括调剂、破格考生,其复试成绩权重值10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
②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
复试成绩权重统一设定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50%
(二)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复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示3天,学校将根据复试考生最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名额)。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后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最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两日内,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招生院系提出异议申请。若考生对院系给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答复后两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材料交研招办)。
2、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899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七、其它事宜
1、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已经公布的《2017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中央民族大学2017年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具体招生计划以最终拟录取数据为准。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3月24日—4月4日)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各院系与校医院协商确定并公布在招生院系的网站上。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4、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各院系可以在复试时向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
5、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不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