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对口支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项计划
博士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对口支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合作协议,我校在2014年面向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职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单列。现将对口支援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成绩有效名单及录取分数线
1、成绩有效名单
姓名 |
报名序号 |
报考院系 |
报考专业 |
郭晶 |
100524100000079 |
经济学院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赵梅兰 |
100524100000048 |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 |
宗教学 |
哈斯同力嘎 |
100524100000680 |
蒙古语言文学系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胡玉荣 |
100524100000132 |
法学院 |
民族法学 |
苏日嘎拉图 |
100524100000629 |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
语言学及运用语言学 |
包乌格德勒 |
100524100000617 |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
语言学及运用语言学 |
2、录取分数线
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27分,初试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其他成绩要求与骨干计划学校合格线相同的分数线。
二、录取办法
1、对口支援计划的招生名额由教育部单独划拨,不占用各院系的招生名额。
2、考生须达到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计算考生的最终成绩(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作为录取的成绩参考,列入院系的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批准后列入最终录取名单。
三、录取的对口支援计划考生须签《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