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2014年推免研究生
接收办法与复试安排
根据研招办《关于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音乐学院制定2014年推免研究生的接收办法与专业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音乐学院接收免试生的条件与办法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 获得中央民族大学推荐免试资格的2014届音乐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专业主课成绩须在本专业内排位前三名。
3. 推免生的本科专业(器种)必须与现申报专业一致。
二、 2014年音乐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参照教务处公示名单
三、 复试工作日程
1. 10月8日:10:30—11:30参加复试考生报到。
报到地点:教学办公室(王玲)
收费地点:音乐学院行政办公室(梁靓)
每位参加复试考试学生首先须交300元专业复试考试费,凭缴费凭证到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2. 考生报到时必须递交的材料:
参照研招办要求申请人须提供的4种材料。
任何时候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取消其学籍。
3. 专业复试具体时间:
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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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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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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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与技能测试(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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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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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慧楼2号排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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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与技能测试(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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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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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慧楼1号排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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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与技能测试(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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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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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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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试内容:①音乐技能:自选演唱一首艺术歌曲或演奏一首乐曲(自备乐器,自带伴奏);②面试(口试)。
四、各专业最终合分规定
1.根据音乐学专业要求,具体方案如下:
专业方向
合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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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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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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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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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技能(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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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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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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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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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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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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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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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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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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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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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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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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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复试成绩的要求
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1)复试中的“音乐技能”和“面试”成绩都不得低于60分;
(2)按照不同的研究方向择优录取。
五、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示于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y.cun.edu.cn/,复试咨询电话:010—68932217。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9003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电话:68932217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