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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关于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规定

中央民族大学 /2013-09-01

关于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规定
 
      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将于5月11、12日举行,复试将在初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一、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办法提前公布、复试程序公正、录取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各招生院系应于复试前一周将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在本单位的二级网站上,研招办负责汇总各院系复试方案并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muc.edu.cn)。
      三、所有参加初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未进行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各院系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各院系应逐一核对考生的学位证书、学生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考生发表论文、身份证等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
      五、专业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或面试+笔试,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专业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须不同于初试业务课),每门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各3个小时。有条件的院系组织专业外语测试的,可由该院系自行确定。
      六、普通计划考生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考生的录取根据《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执行。
      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一)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论文、陈述书、推荐信三项缺一即不合格,三项得分不低于50分者为合格。
      (二)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制定的分数线(院系可提出更高要求)。外语成绩是否计入总分由招生院系自行确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复试总分:复试总分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30-50%。复试项目中的面试、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且单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院系可提出更高要求)。其他复试项目是否计入总分、合格标准由院系自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每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且不计入总分。
      七、预计在6月上旬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电话:68939003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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