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 2010 年硕士招生复试全校总体安排
( 非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适用 )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
1 、一志愿达到初试成绩合格线及接收的二志愿调剂考生均参加复试。
2 、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成绩合格线 ( 统考、联考生 ) :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考生各项成绩须达到 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此外,声乐方向考生主课成绩不低于 115 分,器乐方向考生主课成绩不低于 145 分,作曲方向考生主课成绩不低于 140 分,音乐研究方向考生主课成绩不低于 130 分。
藏学研究院藏学专业:政治、外语单科成绩和总分须达到 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
其它各专业执行 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3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查询( 链接 )
二、复试时间
全校在 4 月 20 日前完成复试工作。
各院系的复试安排将于 4 月 7-8 日陆续公布,届时请咨询各招生院系或到研究生院网站上查看。
三、复试的一般项目
1 、报考资格检查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历情况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思想政治表现、同等学力考生的论文发表情况等。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
2 、综合面试及其它考试项目: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 ( 实验 ) 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等。
部分院系还会安排笔试、外语及其它实践、技能类测试,具体由招生院系安排。
3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 3 小时,为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四、考生参加复试须携带的材料
1 、学历相关材料:
( 1 )、已获得本科学历的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2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注册页)
( 3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生带大专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本科结业生带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注册页)
2 、身份证件材料: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思想审查材料:《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下载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4 、定向委培材料:报考定向委培的学术型考生须提供考生本人、定向委培单位签署后的协议书一式三份( 下载2010年定向委培硕士生协议书(学术型).doc),报考定向委培的专业学位型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定向委培的证明。
五、复试成绩使用的一般规定
( 1 )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① 专业复试(面试、笔试、实践测试)各项成绩不低于 60 分;
②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每科不低于 60 分。
部分院系可能会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具体由招生院系通知。
( 2 )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
计算最终成绩时,对一志愿过线考生和其他考生使用不同的复试成绩权重,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考生。
① 一志愿过线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在 40% - 70% 之间,由各院系确定):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 5 ( MPA 、 MBA 专业除以 3 )×初试成绩权重值+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② 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 100% ):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六、复议与监督
1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两日内,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招生院系提出复议申请。若考生对院系给出的复议答复仍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答复后两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材料交研招办)。
2 、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电话: 68939003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 6893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82837219
七、其它事项
1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 硕士生复试收费标准为 100 元 / 考生。
2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