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2
中国少数民族教育 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审核批准在民族学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博士学位授权专业,同时相应获得了该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2004年开始正式招生。本专业办学特色在于理论研究和田野工作相结合。
二、培养目标
政治目标: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既有科学精神又有人文精神、既有研究能力又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较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专业学习要求:1、深刻理解和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教育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2、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基础理论,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重大科研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3、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以及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学风,运用本专业的研究方法以及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如教育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对中国少数民族教育重要的理论问题、政策法规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使研究生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4、培养从事专业教学、管理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查阅外文资料,具有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
就业目标:1、教育科研工作;2、教育教学工作;3教育行政管理工作;4、教育新闻出版工作;5、多元文化社会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训与管理工作;6、非政府组织文化与教育项目策划与管理工作、国际组织文化与教育项目策划与管理工作。
三、授予学位:法学硕士
四、研究方向
1. 教育人类学 2. 少数民族基础教育 3. 少数民族高等教育
五、学制与学分
标准学制为三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应至少修满36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5学分(公共必修课7学分、学位核心课程不少于1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实践调查1学分。
六、培养方式
以课堂研讨授课、课外辅导、学生自学与导师指导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七、论文撰写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以中央民族大学为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一般为3-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