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本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形式
成立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委员会,复试委员会由复试组和监督组构成。复试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审批复试办法和录取办法。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本院各学科成立由3-5名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小组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
院复试组和监督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复试组组长:邢廷炎
成员:王群、张玉清、刘湘南、管建和、徐炳吉、姚国清、傅平
秘书:宋清华
监督组组长:马兴祥
成员:杨晓红、任立奎
秘书:任立奎(兼)
二、复试准备
1.参加本院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2.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本院的复试。凡未经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参加复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原件,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用于复试前核实身份。身份不符者,不得参加复试。同时需提交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5.考生在复试前可以准备一份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科研证明、毕业设计/论文、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时参考,但不是复试必备的材料。
6.按规定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时间和地点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确定本院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将在校园网和院办通告栏同时发布。
2.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见表1)、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2)复试成绩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外语笔试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外语口语测试50分,时间为5-1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100分,时间为15-20分钟,主要考查学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学学习情况、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特长与兴趣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结果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3)各专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进行必要的实践环节和心理测试考核,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历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学科本科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
(5)本院各招生专业的专业课笔试科目和加试科目见表1,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科。
表1 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和加试科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笔试科目 | 复试加试科目 | 备注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电子、数字电子技术各占50%) | 1、微机原理及应用 2、数字电子技术 |
学 术 型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电子、数字电子技术各占50%) | 1、信号与系统 2、微机原理及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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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1、操作系统原理 2、数据库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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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03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空间数据库(含数据库系统概论) | 1、C语言程序设计 2、现代地图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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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500 | 软件工程 | 数据结构 | 1、操作系统原理 2、数据库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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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电子、数字电子技术各占50%) | 1、微机原理及应用 2、数字电子技术 |
专 业 型 |
085210 | 控制工程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电子、数字电子技术各占50%) | 1、信号与系统 2、微机原理及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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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软件工程 | 1、操作系统原理 2、数据库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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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2 | 软件工程 | 数据结构 | 1、操作系统原理 2、数据库原理 |
|
085215 | 测绘工程 | 空间数据库(含数据库系统概论) | 1、C语言程序设计 2、现代地图学 |
四、录取
1.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指外语笔试和口语成绩之和)、专业综合面试科目,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同等学历和跨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我院按以下公式计算各考生的录取成绩,将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对于进行过实践环节和心理测试的专业,可参考实践环节和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统考初试成绩之和×0.08+复试成绩×0.2。
3.录取结果将在校园网和院办通告栏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其它
1.各复试小组(包括外语测试组、专业综合面试组)必须全程录音,认真考查学生的素质,复试结束后将录音、签字后的复试表格等资料交给院研究生秘书。
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应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复试期间应将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在复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方案只适用于2013年参加全国统考研究生和单独考试研究生的复试。免试推荐研究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4.2013年我院不接受外校调剂生。
5.本方案由院复试委员会负责解释。对于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院复试委员会讨论后确定解决方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