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纪律
1、复试题目要精心设计,不能走过场;
2、复试中要充分考虑考生的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现有能力和潜力、学业能力和社会能力、本科学习情况和综合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3、复试小组成员不能迟到、早退,也不能中途退场;
4、复试期间不能带手机,更不能接听电话;
5、注意回避政策,即任何复试小组成员不能成为其报考生的复试小组组长,但可以是复试小组成员。
二、复试人员
1、过线人员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或英语语言文学的过线人员可以参加复试。
2、调剂人员
调剂生原则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初试总分达到国家规定起分线350分;
2、报考专业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或英语语言文学;
3、具有大学本科文凭和学历;
4、往届生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应届生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
三、复试科目
1、复试科目
2008年外语系招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英美文学两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两个专业的复试科目相同,具体如下:
1、笔试科目: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涉及语言应用、翻译和写作。
2、英语面试:英语口语与听力,涉及日常口语测试和专业知识问答。
另外,同等学历加试学术英语写作和英语国家概况两个科目。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以百分计算。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五、关于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