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同学:
欢迎您成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一员!为了使您做好来校的准备工作并了解入学报到手续,关于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做下列说明,请大家按照以下说明办理相关手续:
一、 党员(含预备党员),报到时由本人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或中央规定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国共 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组织关系的接转。介绍信抬头填写分以下两种情况:①从北京市属单位或在京高校转出,抬头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组 织部”;②从京外或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系统、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单位转出,抬头填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介绍信接收单位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院”。介绍信第二联“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及“传真”栏要填写准确。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随身携 带,注意不要放在新生人事档案中。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人事档案必须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通讯地址寄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室。接收人:于琦,档案:010-82321091。注意:人事档案切勿寄到研招办,以免丢失。
三、凡需要迁移户口关系的新生必须按户口迁移注意事项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加盖迁出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学生报到后根据学院安排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身高、血型(需提前验血)提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按班统一交到保卫处。请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提交以上各项落户材料,详见保卫处网站:http://dept.cugb.edu.cn/deptweb/bwc/index.asp。若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上交,请务必于10月15日前交到保卫处户籍室,否则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且以后不能补办。在上交户口迁移证之前,请个人留存复印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户口迁移证,切勿丢失。户口迁移注意事项:1)户口关系迁移地址请填: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地质大学。2)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考生报考信息所写的相关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同音不同字无效。若报考信息有误,请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落户。 3)户口迁移证上籍贯和出生地必须具体到县(市)(例如: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易县)。4)户口迁移证上所登记内容必须字迹清晰,且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5)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迁移证过期不影响当年落户。6)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内容需填写完整,不能存在缺项漏项问题,否则无法落户。
研究生院招办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