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示范围为参加我校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二、公示名单中拟录取的考生,须完成体格检查。具体安排预计于2020年1月初于本通知更新。
三、结果公示:
002金融学院
005经济学院
006信息学院
007法学院
010保险学院
014马克思主义学院
019财经研究院
020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021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022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023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024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030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