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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 /2013-10-30

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国际商务硕士)设在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招生。专业代码:025400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是我校国际贸易学科建设与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的重点基地。国际贸易学是我校应用经济学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现有本科、硕士和博士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其中硕士专业包含国际贸易学和国际商务硕士两个专业。学院每年还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留学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95%的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学院教师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出版和发表了较多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学院还拥有一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管理团队。
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事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依托学校应用经济学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紧密结合国内外市场的特点和规律,洞悉国际市场上最新的商业模式,培养外语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养优良的国际化、创新性和复合型的国际经贸和国际商务人才;不断引进海内外优秀师资,加强与国内外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在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和国际商务等领域的前沿研究;不断深化与政府部门、产业界和企业的联系,在产学研结合模式上取得开拓性的进展。
国际商务硕士是适应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迅速发展和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而设置的,是国际商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平台。我校国际商务硕士侧重于从微观角度研究企业的国际商务活动,涉及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跨国企业经营管理、国际商务营销、国际商务谈判等内容。本专业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职业应用能力为主线,为研究生构建适应经济发展与涉外经济交往需要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的三位一体培养体系。
我校国际商务硕士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系统掌握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营销、国际经济法律和跨国企业管理等专门知识,具备全球视野和跨文化交流、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可熟练地从事国际商务预测分析、项目运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就职于国内外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国际组织的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国际商务专门人才。现设国际贸易融资与结算、跨国经营与投资管理、国际商务营销三个研究方向。
我校是国内最早进行国际商务硕士教育探索的院校之一,2009年进行国际商务硕士教育改革的试点,在国际贸易学硕士专业下设立国际商务方向并招生。2010年教育部正式设置国际商务硕士后,我校为首批获批设立并招生的单位。我校国际商务硕士依托国际贸易学以及校内金融和财务等经济和管理相关学科群形成独具特色的培养优势。近年来国际商务硕士培养质量与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与好评。
(一)科学务实的课程设置
根据对外经贸领域发展的趋势与国际商务硕士培养要求,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更科学,更专业,更务实。既注重专业基础的夯实与提升,又紧扣政策与实践的发展前沿,紧握时代脉搏,设置国际商务、国际商务营销、国际贸易政策、企业国际化经营、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国际商务谈判、国际金融、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期权和期货、国际商务模拟、国际商务统计、国际商务英语等课程。
(二)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体系
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突出职业胜任能力的培养。在理论知识学习与拓展方面,充分利用我校在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上的优势,课堂教学由学院的教师队伍为主要师资力量。注重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度,一批业界精英作为校外导师参与学生的培养与指导,同时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行业高管、资深专家作系列讲座或报告。
(三)广泛而富有价值的交流平台
在课程学习的同时,学院举办的专业讲座、研讨会和竞赛,为学生多方面发展专业技能和软性技巧,破解政策、法规和商业模式的变化提供帮助。学院一年一度的“国际商务辩论赛(全英文)”深受学生欢迎。鼓励学生作为召集人组织策划活动,可以是形式多样的学术、文体或联谊活动,如案例讨论会、专题会议、体育和文艺比赛等,以增进学生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提升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激烈竞争中保持独特优势。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14年我校拟招收国际商务硕士37名(含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后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人数单列。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就业。
招收推荐免试生情况将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后公布,请考生及时仔细查阅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国际商务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习形式为脱产。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学费总额为5万。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国际商务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近,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同(3);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还须满足以下条件: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特别提示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sicc.moe.edu.cn/)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 辉煌时代大厦6层 ,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我校《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我校作为教育部试点高校之一,国际商务专业业务课一继续参加“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考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为“导师组”的专业,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规定为学生安排相应指导教师。
(三)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事宜,如本简章未涉及或未作特殊说明,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由于我校招生规模不断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我校2014年录取的部分硕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沙河或清河校区学习住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七)2014级录取的跨学科门类报考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补修录取专业指定的两门专业课程(各3学分),并在入学后的一年内通过考试。两门专业课程作为补修课程不计入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分。补修课程教学通过我校网络教育平台实施,相关收费标准按学校当年规定执行(2013年为160元/学分,2014年标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要求随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
八、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主页(http://site.cufe.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44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电话:010-62289283    传真:(010)62288864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学院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1021室 邮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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