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为6月13日19:00 至21:00。考试地点为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
具体考场安排(点击此链接)备注:请考生牢记自己的复试编号。
考场编号 |
考场地点 |
考试科目 |
对应学院 |
第001考场 |
主教学楼401 |
经济学基础一 |
商学院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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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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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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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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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考场 |
主教学楼403南 |
经济学基础二 |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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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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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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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考场 |
主教学楼403北 |
管理学基础 |
商学院 |
政府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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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考场 |
主教学楼404 |
中国文学史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新闻传播理论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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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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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5考场 |
主教学楼405 |
社会学综合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心理学理论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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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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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联考综合能力 |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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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硕士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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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6考场 |
主教学楼407 |
文艺创作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2、开考15 分钟(19:15)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开考90 分钟(20:30)后才准交卷出考场。考生应在开考前15 分钟(18:45)凭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验。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或有存储、编程、查询、显示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电子手环)进入考场,并严禁用上述物品做钟表计时(否则以违纪论处)。
凡携带手机等工具或设备进入考场,须取消闹钟等功能并关机后存放在指定存包处,考试开始后,发现考生在座位上携带上述物品,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作弊论处。
4、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所有笔试科目均不可使用计算器。文艺创作科目须准备尺子(含云板等)、水粉颜料或水彩颜料或丙烯颜料或彩铅(含水溶性)或马克笔(可根据创作需求在以上限定颜料中任选),铅笔(仅限于草稿使用)、针管笔、签字笔、4开画板、涮笔用水桶。
5、考生除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书写姓名等个人信息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所有答案均须按要求标清题号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或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6、考生作答应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或指定工具,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及修正带。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0、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听从监考老师指令,等待监考老师验收试题、答题纸并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11.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考场安排于6月13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提前查询所在考场和教室位置。
成绩公布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硕士招生”(http://gs.cufe.edu.cn) 中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