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加大复试力度,规范招生录取工作,逐步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 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考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和跨学科加试的实施工作。考试工作小组不少于3人,小组组长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 生导师分别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应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考试工作小组需另安排具有专业知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复试秘书1名。复 试时需现场录音,由学院保存备查至新生入学。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
2.负责实施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和记录,按照复试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成绩评定。
3.负责组织和实施跨学科加试考核和成绩评定。
4.对本小组复试和跨学科加试考核过程和成绩评定负责。
二、复试内容、要求、计分及其在总成绩中的权重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初复试一体方式组织考试。所有考生初试后,直接参加复试等考试。
复试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项。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3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加总确定。
1.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
科研基础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考核,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研究掌握情况。成绩打分依据为考生回答问题是否准确、全面,知识掌握是否具有深度和广度,表达是否流畅。此项满分为80分。
科 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成绩评定依据为考生提供学术论文的 质量、科研基础测试中考生所表现出的专业素质和逻辑思维能力,考生提交的《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情况、硕士阶段课程成 绩及论文质量等。此项满分为50分。
每位考生的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考生成绩应在现场以书面形式完成。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 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语听说能力 测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织建立题库,并负责组织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生不少于5分钟,以题库现场抽题的方式进行问答,并在现场以书面形式给 出成绩。
三、录取中对复试成绩的要求
1.拟录取的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基本分数要求。复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2. 导师和招生工作组共同商定,从达到初试基本分数要求且复试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要求与说明
1.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成绩和录取结果均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我 校2014年定向就业(有工资收入,不调人事档案入校)博士生招生数原则上控制在普通计划总招生人数的30%以内(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除 外)。每名博士生导师同一招生年度至多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同时一名博导不能连续2年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生不占 导师的定向就业博士生指标)。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我校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将遵照教育部“录取非在职生源不超过50%,汉族生源不超过10%,非西部生源不超过20%”的录取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高等院校 和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考生。“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要求等参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相关政策。
4.研究生院负责对初试考试结果进行解释。各招生学院和导师负责对复试和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