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王锡锌教授谈失信联合惩戒的关键概念及实践问题

本站小编 Free考研/2020-04-20

10月29日下午,北京大学教授、《中外法学》主编、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锡锌教授做客我校法治中国论坛,作主题为“失信联合惩戒:关键概念及实践展开”学术讲座。校内外师生共计100余人参加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主任于文豪副教授主持。

围绕失信联合惩戒的理论和实践发展,王锡锌教授从失信联合惩戒的概念、失信联合惩戒的法-政规范背景、失信行为是否应受惩戒、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受到的批评、对上述批评的回应、技术滥用或者误用的危险、从“权力规训”到“规训权力”以及对技术误用的控制八个方面分享了自己近年来的思考,分析了当前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中的核心概念和难点问题。

王锡锌教授指出,失信联合惩戒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基础,应当将其纳入法治框架,实现从“权力规训”到“规训权力”的转变。
与谈环节,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石新中教授提出,从信用法律设计的角度,在如何界定一个行为是失信还是守信这个问题上,可以将失信程度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一般、轻微等四个级别。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人工智能与网络法教研室主任刘权副教授认为,失信行为的认定存在扩大化的风险、联合惩戒可能违反“不当禁止联结”原则、惩戒措施过于严厉等三个问题。他认为,国家应当弱化联合惩戒,强化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对于失信行为人,只需公开相关信息,惩戒行为人应做到合法、合理。于文豪副教授分别针对该制度中的“信”“失”“联合”和“惩戒”等四个语词的内涵提出自己的理解。
提问环节,同学们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法理依据、失信联合惩戒的期限与信用恢复、联合监管主体的有效协同、数据共享以及被遗忘权等问题与王锡锌教授进行了交流。
本次讲座是我校建校70周年系列学术活动和学校科研处资助的2019年“国家治理与公法发展”系列讲座之一。
相关话题/主任 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