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专业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博士当年的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3.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4.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学习年限
三年
四、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20日~2009年12月20日
五、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届时请关注研招网详细安排),我校对报考人员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 |||||||||||||||
七、考试 1. 考试办法: 初试采取笔试形式,复试由专业复试和综合面试组成。专业复试由各系在初试后进行,综合面试时间另定。 2.考试时间: 2010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科目 外国语(英语或日语,其中数量经济学专业仅限英语)、经济学、专业综合;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考政治理论课;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需加考两门专业课。 4.各专业综合考试参考用书及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见附表) 八、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及有关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从2005年度起,我校不再招收计划内定向博士生,凡不能脱离原工作岗位、不能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 只能录取为计划外委托培养博士生; 2.对于脱离原工作岗位并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队,根据当年计划内指标,分别 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生和计划外自筹经费博士生; 3.凡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录取为计划内博士研究生。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83951759 校内地址:新行政楼340室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2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65976356 校内地址:1号楼227室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