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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08-19

欢迎您,新同学!
您已被正式录取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请于报到前认真阅读此入学须知,注意以下事项:
一、凭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准时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请于8月底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ueb.edu.cn/yz/查询)。
二、报到时必须携带:
1、党组织关系:
①外埠及在京中央一级单位考生的介绍信抬头为: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
②单位为北京市局级以下考生的介绍信抬头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组织部
③非党员的同学请带团员证。
    2、户口关系:(请在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研究生落户须知,);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间应为8月底9月初,应届生可提前至7月份。
3、档案:
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寄发,请各位同学及时将调档函交给人事档案所在部门。
①应届生可将调档函递交本科毕业学校,报到时将档案自带至学校或由学校寄至研招办;本校毕业生的档案由研招办负责统一调转。
档案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70
②非应届生于报到时将档案带至学校。
4、六级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不带的视为无六级成绩进行备案)
5、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近期免冠半身正面一寸平光照片10张。
三、在原单位入的保险等不转入学校,请自己保存。
四、住宿安排:请考生于开学报到前到研招网http://yz.cueb.edu.cn/yz/查询。
五、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研究生(MBA、MPA除外)每学年学费5000元,不享受公费医疗及助学金。单考单招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不享受公费医疗及助学金。
自筹经费考生入学时须交齐第一学年的费用方可报到注册(如特困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助学贷款),每学年均按此办理。家庭贫困的学生入学时请携带《贫困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背面请注明本人学号及专业),符合条件者开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勤工助学岗位。《贫困证明》开学报到后的一个月内交至院系。《贫困证明》的要求: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以上或街道办事处以上级别的民政部门或政府部门开具。
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必须与网报数据一致,不得有变更,否则不予注册。
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向我校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方可延缓,最迟不得超过两周,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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