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首都医科大学招收计划内、计划外(包括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推荐免试生、资返生、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共534名。
一、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只能以委托培养形式报考。
4、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医科大专毕业生(包含专升本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若为省部级,要求一等奖排序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不限名次。
4)复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5、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复试时提供合格证(2005年后参加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需达到我校规定分数)。
6、部分专业要求考生具备国家医师资格证书。(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有“※”标注)。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眼科学专业要求裸视视力不能差于4.0,不能无立体视觉。
8、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复试时提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9、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委托、定向培养不受年龄限制)
二、我校接收教育部重点院校医学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教育部重点院校医学专业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阶段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平均成绩85分以上,年级排名位于年级总人数前10%.
4、学习勤奋、刻苦扎实、思维敏捷、作风严谨、有探索精神和科学态度,整体素质好,获得一、二等奖学金次数在2次以上。
5、在校期间参加过校外科研活动小组,同等条件下有论文发表者优先考虑。
6、英语考试通过大学英语六级。(2005年以后的英语六级成绩要求参看首都医科大学网站)
7、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接收推荐免试生导师及具体申请办法可于9月20日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pums.edu.cn进行查询。
三、若考生选择可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专业(目录中有◇标识)报考,符合以下条件经过遴选可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1、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有团结协作精神。
2、当年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被录取,英语成绩高于当年我校分数线5分,总分高于我校分数线20分。
4、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取得合格证书,2005年以后的英语六级成绩要求参看首都医科大学网站。
5、同等条件下,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详细选拔培养办法可参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pums.edu.cn.
四、单独考试详见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五、报名
1、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2、2006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将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考生届时按教育部要求的时间网上报名。请考生注意关注教育部公布的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
3、凡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的考生完成报名手续后,于2005年11月登陆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以保证取得准考资格。
六、入学考试
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级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初试时间为2006年1月。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外国语一律考英语。
2)本校综合考试有以下几类:
⑴西医综合:含内科学(不含神经病学、精神病学、传染病学)、外科学(含总论、普外、骨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均为选择题。
⑵基础综合: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生物学遗传部分。
⑶化学综合:含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⑷卫生综合: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⑸口腔综合: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⑹中医综合:包含中医诊断学、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均为选择题。
⑺心理综合:含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
⑻护理综合:含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生理学。
⑼中药综合:含分析化学60分(下册)、有机化学60分、中药学30分。
⑽生物综合:含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⑾药学综合:含天然药化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3)初试科目中,英语、政治、数学(一)(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研究生试题库统一命题。试题类型为: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我校命题科目请以本科最新版教材和大纲为参考。
2、复试
1)复试时间为一般为2006年4月-5月。
2)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基本分数及我校考生的初试情况制订首都医科大学大学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有机会参加复试。
3)复试由各院(所)组织,复试内容为三项:英语、专业课、专业技能操作。英语和专业课包括面试及笔试。复试每项内容满分100分,60分及格。复试成绩总分300分,18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复试单项或总分不及格不于录取。
4)首都医科大学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决定其录取类型(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资金),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不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填报。录取的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院(所)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成绩情况确定导师。
七、体检
考生应身体健康,口腔与临床医学各专业不接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HBsAG+),报考眼科学专业要求裸视视力不能差于4.0,不能无立体视觉。其它各专业视具体情况而定。
八、相关问题说明:
1、录取类型说明:
1)计划内非定向:户口档案将转入首都医科大学,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担负,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资金:户口档案将转入首都医科大学,国家不提供培养经费,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资金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用人单位及本人与我校签定相应的定向、委托和自筹资金培养硕士生协议书。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培养类型:
我校研究生培养分为医学科学硕士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1)医学科学硕士学位:主要培养科研能力,毕业后适合从事实验室科学研究工作。招生目录中未做说明及备注中有“均可”标识的导师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2)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主要培养学生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毕业后适合从事临床医疗实践。招生目录中专业备注栏标注有“专业”及备注中有“均可”标识的导师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3、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招生咨询:
1)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cpums.edu.cn
2)电子邮箱:xiao@cpums.edu.cn
3)电话咨询热线:010-83911051
5、学生住宿由各院(所)按各自规定布置,具体事宜考生可咨询所报考学院。
6、目录备注中相应标识说明
1)“☆”表示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由于推荐免试接收工作在目录公布后(10月-11月)进行,因此目录所列专业为有可能接收到推荐免试生的专业,我校每年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在50人左右,考生可根据本身情况参考选择专业。
2)“★”表示可招收单独考试生专业。我校每年可接收单独考生15名,目录所列为可接收的专业,单独考生初试入学考试科目全部由学校命制,复试等考核与统考考生相同。
3)“※”表示必须具备医师资格证书。
4)“均可”表示可招收科学学位或者专业学位,最后培养类型在对考生的复试中确定。
5)“专业”表示只招收专业学位。
6)“◇”只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专业。
7)符号后面的数字,代表本专业内按前面符号招收的人数。
例如:内科学招生人数20人☆5★3※10专业12均可5
表示本专业招收的20人中。
☆5可能最多接收5名推荐免试生。
★3可能最多接收3名单考生(实际情况根据报考结果而定)。
※10表示招收的20人中10人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书。
专业12表示招收的20人中12人以专业学位类型培养。
均可5表示5人根据复试情况确定专业学位或科学学位。
7、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考研参考书目,不出售历年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