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证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复试分数线
表1.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分类 |
英语 |
基础课 |
专业课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
50 |
60 |
60 |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内科学、内科学(中医)、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护理学、生物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卫生事业管理学 |
45 |
60 |
60 |
三、复试资格确定与复试调剂原则
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分数线,经复试资格审查达到我校招生简章公布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具有参加所报志愿(报考专业和导师)的复试资格;
列入招生计划的导师无合格生源或经复试考核后无拟录取生源的,由研究生院统一按照学校确定的调剂原则进行复试调剂。调剂原则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在所属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不可跨二级学科调剂复试。如考生申请在临床医学专业间跨二级学科调剂则需将报考志愿的学位类型调整为学术型;
2.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的合格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基础学科;
3.报考基础学科和中医学科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
4.报考基础学科的合格考生可在基础各学科相近专业间调剂;
5.经第一轮复试后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调剂复试;
6.根据教育部规定,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进行校际间调剂。
四、复试内容与录取原则
(一)复试基本内容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复试内容包括英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形式为笔试、听力测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对于同时具有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资质的导师(专业目录备注中显示▲者),在复试中对所有考生采用同一方式考核(考核内容侧重点可不同)。
(二)复试成绩与拟录取原则
1.博士研究生复试各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合格分数为180分。各科目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方为复试合格。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计算,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3 ,总成绩60分为合格。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且总成绩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各导师按照报考该导师所有考生的总成绩统一排名,依招生计划数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2.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内容与合格分数
复试科目 |
满分 |
合格分数 |
英语(公共外语与专业外语) |
100 |
60 |
专业知识 |
100 |
60 |
专业技能 |
100 |
60 |
总 分 |
300 |
180 |
2.拟录取考生体格检查不合格、调档政审不合格、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安排为5月初至5月底。考生可通过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实时更新的各学院(所、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了解相关信息,网址:http://yjs.ccmu.edu.cn/dweb/tongzhi.aspx?id=2773。各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由报考学院(所、系)教育处提前通知考生。
六、复试资格审查
凡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进行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复试资格审查者领取复试材料,到相关学院(所、系)参加复试。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5月7日8:30-16:30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第一教学楼
因特殊情况无法于上述时间参加审查者,请于2018年5月8-10日8:30—11:30和14:00—16:3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地点: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行政楼1006房间。
2.资格审查程序
(1)第一教学楼一层110教室领取心理测试转单;
(2)图书馆三层电子阅览室进行心理测试;
(3)第一教学楼二层大厅交回转单,提交规定材料进行审查;
(4)领取复试材料和体检表。
3.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表3.复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名称 |
要求 |
备注 |
(1)准考证、身份证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
|
(2)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登记表 |
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签字 |
下载网址: http://zsxt.ccmu.edu.cn |
(3)思想政治情况表 |
应届生: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
下载网址: http://yjs.ccmu.edu.cn/dweb/zhaosheng/ |
(4)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 |
应届生: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提供并盖章; 往届生:由原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 |
|
(5)学生证 |
原件 |
仅应届生提供 |
(6)学历、学位证书 |
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
仅往届生提供; 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交原件者需提交复印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件核验 |
(7)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 |
往届生及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硕士培养类型证明(在首都医科大学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不需要提供)。 |
|
(8)专家推荐书2份 |
内容手写打印均可,推荐人签名须手写 |
下载网址: http://yjs.ccmu.edu.cn/dweb/zhaosheng/ |
(9)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 |
黑白、彩色均可 |
粘贴在领取的体检表上,体检时用 |
提交材料须真实、完整,如资料不全、不完整或发现造假,学校不予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或取消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七、公示与监督
学校于6月上旬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监督部门。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者需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或相关部门反映。
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3911095,Email:
maxr@ccmu.edu.cn;yjsy@ccmu.edu.cn。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