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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的说明

首都医科大学 /2013-11-03

 

一、报考条件

  1.报考2014年首都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我校《2014年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二、报名流程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生证;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填报信息

  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3、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三、其他

   1、关于报考费

  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

  2、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考生可以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

  4、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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