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教育楼前厅。
三、报到时间:2008年8月31日8:30-13:30。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时须交纳以下费用(按人民币计):
(一)计划内定向、非定向新生:
1、住宿费:900元;
2、被褥费:550元(多退少补);
3、军训伙食费:500元;
4、警服置装费:1000元(多退少补)。
(二)计划外自筹经费、计划外委托培养新生:
1、培养费、基建费、设备费:10000元(3年共计30000元,其中法律硕士3年共计40000元,第一年交20000元,以后每年交10000元);
2、住宿费:900元;
3、被褥费:550元(多退少补);
4、军训伙食费:400元;
5、警服置装费:2000元(多退少补)。
以上费用须在报到时一次性刷卡(“银联”卡)交纳,我校一概不接受汇款、现金交费。新生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五、除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新生外,其他新生均可将户口迁移至公安大学。户口迁移证须自带,报到时统一交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时须自报血型和身高,并交1寸黑白照片1张。
新生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内容必须一致;
2、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应详细标明所在省、市、县,否则不予受理;
3、在当地补办身份证的新生交照片后未发证的,须标明“身份证未发”,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六、新生是中共党员的,须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将统一收取。党组织关系应转至“公安部机关党委”。新生是共青团员的,须携带团员证。
七、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在职人员,应将工资关系、调价补贴、副食补贴转至我校;住房公基金由原单位封存,毕业后回原单位调取;各类保险由考生和原单位协商处理,我校不予接收。
公安系统在职人员还须将被装卡等材料转到我校(为公安系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可不将被装卡转至我校,但须开具着装证明)。
八、8月31日报到当天即前往军训基地军训,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010)8390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