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514房间。
三、报到时间:2007年10月7日8:30—11:30。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提前向我校请假。未请假、请假未予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时需交纳以下费用:
1、培养费、基建费、设备费:40000元/人(报到时须一次交清);
2、住宿费:900元;
3、被褥费等:550元。
以上费用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多退少补。新生须缴纳有关费用后方予注册入学,在我校集中学习时间为一年半,分三学期集中授课。
五、考生须在9月30日前将上述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市金安支行
账号:1100 1029 2000 5300 2876
用途:学费
注意事项:汇款单上须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
六、公安系统在职人员须携带警服,在校学习期间统一着警服。
未尽事宜,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10)8390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