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3月16日、17日进行,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3月16日(星期六)08:30—11:30 业务课一
3月16日(星期六)14:00—17:00 业务课二
3月17日(星期日)08:30—11:30 英语(含听力)
二、考试地点安排
考试地点: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励警楼
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准予考试考生可下载)。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3月12日0:00—3月17日24: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所列各项内容。
四、考生进出考场时间
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4:00,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英语科目开考后至听力结束前亦不允许进入考场)。单场考试交卷时间为上午11:00-11:15,下午16:30-16:45。其余时间不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离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英语考试
3月17日上午进行英语考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2B铅笔、橡皮和音频耳机。没有耳机的考生,可向本校学生借用或于16日下午考试结束后在励警楼一层大厅购买。试音时间为16日17:00-17:30,地点为励警楼。
英语采用答题卡答题,注意机读卡不能折叠或污损,答题须在答题纸指定题号下作答,否则按违规试卷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考试科目主观题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进行答题,用非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一律按违规试卷处理;
2.请考生务必提前检查各类文具是否携带齐全、可使用,考试过程中我校不提供备用文具;
3.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无论是否开机,均按考试违规进行处理;
4.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老师要求上交考试材料。考试的所有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5.考生在考试期间可在校内一食堂(慧警楼北侧)使用现金就餐。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