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定于1月4日至5日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1月4日(星期一)14:00—14:50
专业笔试:1月5日(星期二)08:30—11:30
专业面试:1月5日(星期二)14:00—17:30
二、复试报到地点
木樨地校区研究生教育楼一楼会客厅
三、复试携带材料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省内考试成绩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复试通知等证明材料。凡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签收复试通知
为保证招生咨询渠道的畅通,研招办开通“公大2015政法干警复试QQ群(群号:455866062)”用于发布复试录取通知,请进入复试范围的各位考生即刻起加入该QQ群,修改群名片为本人“复试号+姓名”信息,完成签收复试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我办详细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一号研究生教育楼205室;
2、我办电话010-83903086;传真010-83903832;微信公众号为“公大研招办”;
3、复试报到时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4、复试结束考生可自行离校,录取结果和相关事宜将于1月下旬在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公大研招办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特此通知。
《2015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5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