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4月25日会议审查通过,现将参加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公布(查询链接见页面底部),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的考生,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1、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外自筹经费”的考生,我办近日将向考生寄发“调档函”,考生在收到调档函后,尽快提交档案所在部门人事档案办理调档手续,于5月10日前寄至我办。
2、 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考生,请下载定向(委培)协议【定向协议书】、【委培协议书】,到定向(委培)单位签字盖章,于5月10日前寄到我校研招办。
3、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1)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请下载相应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下载一式四份)【点击下载】,到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后于5月10日前寄到我校研招办;同时持 “调档函”到档案所在部门调取人事档案,于5月10日前寄到我校研招办)。
(2)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请下载相应协议书(在职考生下载一式五份)【点击下载】,到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作单位签字盖章,于5月10日前寄到我校研招办。
4、拟录取为“警务硕士”的考生,请下载(《2013委托培养警务硕士协议书》一式三份)【点击下载】后,到委托培养单位签字盖章,于5月10日前寄到我校研招办。
二、关于2013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至外校流程
未达到我校2013年复试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如调剂至外校须携带下列材料到我校研招办办理手续:
1、考生须完成研招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的调剂程序,且参加对方学校复试并已被拟录取,才需要到学校办理调剂手续;
2、考生应携带接收学校的调剂函(拟录取意见须体现其中)、个人调剂申请【点击下载】,向我校申请;
3、如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需携带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受托人到研招办办理时需持本人身份证);
4、邮寄试卷EMS特快专递费,寄往北京20元,寄往外地30元;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携带或转寄试卷,只能由招生单位研招办统一归口办理。
5、办理调剂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关于放弃录取资格
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被其他院校录取或工作就业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下载《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点击下载】,填写完毕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研招办审批盖章。
四、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教育楼204室) 邮政编码:100038 咨询电话:(010)83903086
注意:邮寄档案、定向委培协议,请使用邮政系统(如:机要、EMS等),谢绝使用快递方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