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7]28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接待考生成绩查询工作的通知》(市研招办[2008]7号)有关规定,现将考生成绩查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考生到我校查询成绩时,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于办公时间递交至我校研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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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时间:2008-03-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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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7]28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接待考生成绩查询工作的通知》(市研招办[2008]7号)有关规定,现将考生成绩查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考生到我校查询成绩时,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于办公时间递交至我校研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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