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于10月26日进行,我校2014年可招收50名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时组织,其余2门为全国联考。
三、报名方式
2014年报名方法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提醒考生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
2.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全国联考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资格审查
我校资格审查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之后、复试之前。初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经由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
六、培养方式
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培养方式为脱产学习,实行学分制。每学期脱产3个月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共计需要脱产学习3个学期,剩余的一年半时间主要用于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七、培养费用
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学费为3万元/3学年,学费在入学时须一次缴清。由于我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要求集中住宿,因此另需按照900元/每学年的标准缴纳住宿费,以及部分生活用品费约800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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