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调档只调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自费的考生档案。录取类别为委培和定向的考生档案一律不予调取!
3、调档函将通过挂号信邮寄给考生本人,考生将调档函递交到档案存放单位,档案由档案存放单位以机要(或特快专递)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我校。档案一律不得由考生本人携带至我校!
4、我校在收到考生档案后,将根据档案内容对考生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将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档案将退回原单位,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5、考生本人通讯地址如有变更,请及时登陆考生信息登陆系统进行修改。须自取调档通知的考生,请在“通讯地址”一栏填写“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