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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05-21

一、招生方式

    我校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方式均为“普通招考”。

二、招生人数

    拟招生10人,其中全日制7人,非全日制3人,最终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

    我校2019年招收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第一年全脱产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硕士学位。

    3、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五、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12月14日9:00—12月29日16:30。

    网址:中国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六、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22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届时考生需出示以下证件: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

    3、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职称聘任证书原件,现任中小学高层管理人员和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需出具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原件。

    4、凡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七、入学考试

    1、初试

    科目:英语及两门业务课。

    时间:2019年3月23-24日。

    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相关事宜届时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1)复试内容:

    ①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专业水平面试;

    ⑤专业科目笔试(是否设置由院系自定)。

    (2)复试方式: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

        (3)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③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现任中小学高层管理人员和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需提交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原件。

    ⑤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⑥两份专家推荐书。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

    ⑦硕士学位论文。

    ⑧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⑩主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的证明原件;其他可以表明具有相当成就的证明原件。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录取前,所有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定三方协议,考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

    4、在复试前学校组织体检,入学报到时对考生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

    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2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19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十、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3、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 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01745

         4、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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