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地点
1 、复试时间:4月 17 日-4月20 日 ;
2 、复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
二、复试分数要求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我校2009年硕士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除以下五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执行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序号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基础心理学 | 政治、外语≥52,专业课≥ 195, 总分≥323 |
2 | 教育科学学院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政治、外语≥52,专业课≥ 195, 总分≥340 |
3 | 教育科学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政治、外语≥52,专业课≥ 195, 总分≥323 |
4 | 外国语学院 | 课程与教学论 | 总分320,单科执行国家线 |
5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 | 总分354,政治、外语执行国家线,专业课≥ 95 ,且两门专业课成绩之和≥210 |
2 、参加复试考生以名单为准,研招办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1 、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除外);
2 、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须加盖有效注册章);
3 、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六门或六门以上)。
四、资格审查及领取体检表
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和领取体检表;
2 、届时请携带上述第三条规定所有材料;
3 、每名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 、时间:4月 17 日8:30—16:30;
5 、地点:在校本部(西三环北路105号)实验楼报告厅(进东大门右拐);
6 、流程:资格审查—>交费 —> 领体检表。
五、首都师范大学2009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2009 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target=_blank title=网上书城检索>关于做好 2009 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我校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新形势下要“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健全监督复议机制,进一步 调整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 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结果给予解释。
(三)复试工作
1 、未经学校批准的一志愿或调剂考生均不得参加复试,否则复试结果无效。
2 、复试比例及人数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比例为1:1.2— 1:1.5 ,各单位可根据生源情况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复试比例。
3 、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3)专业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
(4)专业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不少于 3 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复试各项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1) 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2) 专业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占复试总成绩的50%;
(3) 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4) 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 、统考线下生复试原则
(1)、考生总成绩应在本专业中相对名列前茅,但单科成绩偏低(原则上要求单科成绩控制在 5 分之内)。
(2)、总成绩或业务课成绩不符合初试合格资格线要求的不得线下复试。
(四)录取方案
1 、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 、初试、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比例
(1)、未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专业,原则上初试成绩占 70% ,复试成绩占30%。
(2)、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专业(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原则上初试成绩占 60 % ,复试成绩占40 %。
3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未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专业: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 /5 ×70%+复试成绩× 30% 。
(2)、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专业: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 /5 ×60%+复试成绩× 40% 。
4 、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结果负责。
5 、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五)信息公布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将于4月 10 日公布,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于4月 11 日至15日公布(随时更新),拟录取名单将于 4 月 24 日左右公布。
(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部复试巡察小组负责对各单位的复试进行巡察。
我校研招办接待电话:010-68902658、 010-68465054 ,学校纪委投诉电话:0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 010-82837219 。
(七)本方案如有更改,以研招办解释和通知为准。
六、院系地点及乘车路线
1 、院系地点
校本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教育技术系、计算机应用联合实验室、高等教育研究所;
北一区: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
北二区:教育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位于海淀区通慧寺1号(海淀区人民大学北路,人大附中西侧)
2 、乘车路线
校本部: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换乘 374 路公交车至花园桥南站,过马路;
北京西站乘374路公交车至花园桥南站,过马路;
北一区: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换乘 374 路公交车至紫竹桥南站,过马路;
北京西站乘374路公交车至紫竹桥南站,过马路;
北二区: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换乘 374 路公交车至紫竹桥南站;
北京西站乘374路公交车至紫竹桥南站;
初等教育学院: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北京西站乘 374 路公交车至公主坟,换乘944公交车至海淀南路站。
七、如有变化以研招办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