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各项规定,贯彻“三个代表”指导思想,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在我院院长亲自领导下制定以下具体方案: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小组数量、人员培训情况我院的“基本要求”与国家规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一致,根据本院情况复试线定为347分;
三、拟复试考生人数、复试比例等我院2008年国家下达计划招收8人,拟复试人数为10人,无强军、师资及援藏计划。
四、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比例为120%
(2)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严格按照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规定确定10名符合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在本院网站公布;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复试前由学校院系党总支或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在读期间或工作期间的表现证明。 (3)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笔试,下午13:30-16:30面试,地点在本院二楼大会议室。
(4)体检时间、地点: 2008年4月18日上午北京市体检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地铁复兴门站西北角出口向北,月坛南桥向西200米路北)
五、复试的程序、方式、时间;初试、复试权重分配复试实行面试和业务课笔试相结合;面试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专业面试,由10-13名专家和导师组成,测试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每人时间15-20分钟,满分80分;第二部分外语听说能力,时间10分钟,满分20分,研究生日常管理部门进行面试现场记录,妥存备查,面试总分100分。我院业务课笔试是微生物满分100分,时间2个小时。复试总分200分,折合成百分制并取整,复试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六、复试教师由本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有关专家组成。
七、我院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结束一周后(体检出结果后)在我院的网站www.cnif.cn公布。
八、复试前研究生管理部门对复试考生核实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准考证、本科在校成绩单、表现证明。
九、拟录取名单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在我院的网站上公布。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在拟录取名单3日内可向本院人力资源部64666558提出申诉,对有关问题经调查后属实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