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基础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覆盖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放射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等专业。
一、招收计划与申请条件
中国疾控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中心所属各单位均可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不限。欢迎广大有志于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前来我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18年招收计划见附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人员可以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中国疾控中心培养的博士,不得申请进入中心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与我中心各培养单位联系人(见附件)联系。
(二)经合作导师及其所在单位初审拟同意接收者,要求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填写博士后申请有关表格并按要求打印相关表格,同时向培养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
2.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须由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填写)。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国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由培养单位的研究生院在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的有关栏目注明并加盖公章;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脱产专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以及对其出站后工作去向的意见。
4.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如面试时尚等待颁发,需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已经通过授予学位的证明)。
5.本人其它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著作原件。
6.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原件。
7.无人事(劳动)关系的辞职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
专业(复员)军人须提供转业(复员)证,或原军队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留学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手续同国内博士,留学人员需另外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位认证,并至少需提供一份国外的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教授、专家)的推荐信。
外籍博士后的招收程序与国内博士后相同,需提交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
(三)培养单位对拟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材料按中心要求提交中心研究生院。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政编码:102206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0323 传真:010-58900361
各培养单位联系人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