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调剂条件
1、我单位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源。
2、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为报考我中心的上国家线考生。
3、调剂复试只能在相近专业进行,业务课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中心教育培训处的资格审查。
二、调剂顺序
1、所有调剂复试工作必须在各所(中心)第一阶段(第一志愿)复试工作完毕之后进行。
2、调剂范围首先在各所(中心)内部进行,即第二阶段(所内调剂)复试。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首先从本所(中心)内的其它学科专业调剂,调剂顺序按考生在本所(中心)学科专业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向低排名确定。
3、本所(中心)内专业或相近专业均生源不足时,方接收其它所(中心)的跨所调剂,即第三阶段复试。第三阶段(跨所调剂)复试工作必须在本所(中心)第一阶段(第一志愿)复试工作和第二阶段(所内调剂)复试工作完毕之后进行。
4、跨所调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信息系统进行,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为1:2。
三、跨所调剂程序:
生源不足的所(中心)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信息系统→发布某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信息系统向该所(中心)的该专业发出调剂申请→该所(中心)查看考生信息→同意后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回复同意参加复试→所(中心)向教育培训处报拟复试考生名单→教育培训处审核通过→转交考生材料→所(中心)组织复试。
教育培训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