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分数线、拟复试考生的确定原则及复试比例
我院2007年复试标准: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基本复试标准。我院硕士招生专业为材料学(080502),初试成绩要求:总分必须达到290分,单科要求41/100分,62/150分。
我院2007年国家招生计划6人。需要调剂1人复试。调剂的拟复试考生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并严格按照北京市高招办调剂工作程序进行。对调剂的拟复试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不公示。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07年4月13日
地点: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教育中心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复试前认真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大学本科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程序、内容及形式
复试目的:对考生进行本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的考查。选拔合格人才,保证招生质量。
复试内容:专业课:1.高分子材料――高分子化学及物理
2.轮胎结构力学――机械设计
外 语: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方法及程序安排:
1. 4月13日上午: 8:30――11:00专业课复试。由我院研究生招办统一组织。
2. 11:00――11:50 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口语测试。 (每人15分钟)
3. 4月13日下午: 2:00――4:00 面试(每人20分钟)
4. 4月11日上午:8:00到北京市体检中心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