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2013
目 录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1
2013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生须知(附录一)―――― ――4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附录二)――――――――――――5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附录三)―――――――――――――16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
乐理考试大纲(附录四)―――――――――――――――19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12
|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五年
|
3
|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36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本科五年
|
20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
乐队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18岁以上
5、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6、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较好的业务水平
7、在国外音乐学院获得专科毕业文凭
8、HSK-6级、5级(限音乐表演专业)证书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
2013年1 月3日——2月20日
2、报名地点:
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交流部留学生办公室(外办楼二层)报名,函报的考生请与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后寄送有关材料。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音乐学院来华留学生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经过公证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4)本人免冠一寸照片5张
(5)汉语HSK考试证书(复印件)
(6)本人用汉语写成的申请书,包括学习目的及学习计划等
4、报考费:800元人民币。
5、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于2013年2月20日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
(1)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2—3件;报考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和电子音乐制作作品各1件;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或电子音乐制作作品2—3件(其中包括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2)报考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3)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合唱曲乐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曲目总谱复印件一份(如指挥系没有该作品的双钢琴谱,考生须自备并提交该作品双钢琴谱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乐队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4)考生所交作品、论文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四、专业考试时间
2月21日——3月2日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七、学费、奖学金
(一)新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每学年32000元人民币,第一年交管理费350元。保险费600元/学年。住宿费一室一厅单元房每月人民币2400元,二室一厅房每月人民币3200元。其它费用自理。
(二)新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八、几项规定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三)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附录一:《2013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乐理考试大纲》
附录一:
2013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 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报考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在与其它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可以兼报其它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
2、 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顺序公布时间见专业准考证及招办公告。
3、 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考生如无伴奏的,一试时,可自带五线谱歌谱,由考场备有的钢琴伴奏者提供伴奏;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院钢琴系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伴奏教研室统一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4、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5、 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我院不设考场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
6、 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于学院主楼前及报名网站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命题写作
|
议论文体,字数1500字左右,时间2小时。
|
音乐学技能和口试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现场抽条模唱音乐作品1段
3、针对考生撰写的命题写作,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
|
二试
|
音乐学基础知识
|
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
三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参考书目:
1、《中国传统音乐基础》,姚艺君、李月红、桑海波、陈爽、赵晓楠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知识100问》,姚艺君、李月红、桑海波、陈爽、赵晓楠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中国音乐词典》及其《续编》,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夏野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5、《中外音乐史基础知识100问》(中国音乐学院内部教材)
6、《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7、《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吉林音像出版社
音乐科技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兼备音乐与科技素养,动手能力较强,具创新意识。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命题写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较敏锐感受性;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掌握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一定歌曲或器乐曲创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较敏锐感受性;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
考试安排
|
考场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乐器与
音乐声学基础
|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
2、命题写作,字数1000-1200字,时间3小时。
|
电子音乐
制作
|
音乐声学基础
与创作
|
1、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
2、上机乐曲创作。根据给定主题动机或旋律或文字或影视片段创作音乐,提交工程文件(MIDI格式1)及作品简介(TXT格式)。
|
|
二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音乐与音响分析(90分钟)。
3、就一试命题写作进行阐述并回答提问。
4、现场按图组装乐器(20分钟)。
|
电子音乐
制作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乐器自备),或清唱或自弹自唱自选曲目1首。
2、上机音乐音响听辨与制作。记录并制作出指定音频中的音乐。提交工程文件(MIDI格式1)。
3、就一试创作音乐作品进行阐述并回答提问。
4、现场按图组装乐器(20分钟)。
|
|
三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电子音乐
制作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注:1、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声学、乐器学和录音与扩声专业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完成的与音乐有关的文章1篇(文体不限);
2、电子音乐上机软硬件配置
硬件:键盘、音源(YAMAHA S03 XG标准)
音序软件:Cubase、Nuendo、Sonar任选
监听耳机:Sony MDR-7506
3、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参考用书
《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韩宝强著,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
《MIDI全攻略——技术理论与实践》,程伊兵著,金版电子出版公司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掌握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等表演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较高的文化素质;明确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音乐教师。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并根据各考场的要求,填写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进入二试后须提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专业方向
|
考试安排
|
考场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音
乐
教
育
|
一试
|
考场一
|
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乐器
|
1、声乐作品1首,曲目自选。
2、钢琴或其它一种器乐(乐器自备)作品各1首,曲目自选。
|
考场二
|
声乐
|
声乐作品2首,其中中外作品各1首。
|
||
考场三
|
钢琴
|
钢琴作品2首
1、练习曲1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复调乐曲1套。
|
||
二试
|
考场一
|
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乐器
|
1、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器乐作品各1首,由考生自定。
2、针对考生提交的文章进行提问。
|
|
考场二
|
声乐
|
1、 声乐曲目2首(考试要求同一试)。必须加试钢琴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2、针对考生提交的文章进行提问。
|
||
考场三
|
钢琴
|
1、 钢琴曲目2首(大型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乐曲1首,中外作品均可)。必须加试声乐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2、针对考生提交的文章进行提问。
|
||
三试
|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文化综合素质
|
语文、数学、音乐基础知识综合试卷(内容限中学语文、数学、音乐艺术教材),其中,音乐基础知识占试卷总比例的10%
|
二试
|
命题写作
|
1600字以上,时间3小时
|
三试
|
综合素质
|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自选曲目2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音乐作品理解
3、综合素质考查
|
作曲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熟练地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以上水平。北京高校艺术特长生器乐演奏考试一级证书获得者,报考作曲系可直接进入二试,通过二试和三试的考生,录取名额为2名。如果没有考生能通过二试和三试,特长生录取名额将转入正常考生系列。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作 曲
|
A. 声乐作曲 B. 器乐作曲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2、钢琴即兴作曲
3、音乐作品理解(现场听作品,谈感想。)
4、演唱民歌、戏曲或说唱选段1—2首
5、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乐曲,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
三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演 唱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另考生考试曲目现场确认时必须确定,现场确认后不允许更改。
民族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声乐歌曲曲目4至5首,二试与三试各演唱其中2首(曲目不得重复)。二试可重复一试曲目。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演唱歌曲
|
中国声乐作品1首
|
二试
|
演唱歌曲
|
1.中国声乐作品1首;
2.自选作品1首
|
三试
|
演唱歌曲
|
1.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任选一首;
2.中国艺术歌曲或中外歌剧选段任选一首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美声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至5首,中外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均可。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演唱歌曲
|
演唱歌曲1首(自选)
|
二试
|
演唱歌曲
|
歌曲2首:中国歌曲(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
外国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规定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
★可重复一试曲目
|
三试
|
演唱歌曲
|
歌曲2首:中国歌曲(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外国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规定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
★不得重复二试曲目
|
表演
|
朗诵诗歌、散文或寓言一段,即兴表演(自己准备或由评委命题),舞蹈模仿
|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所报考的乐器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乐器演奏
|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至少3首,一试时从中自选演奏2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打击乐器考生:中国大鼓、排鼓、小军鼓、键盘打击乐各演奏1首,考试应不少于其中三项并中西打击乐兼顾,曲目自选
|
二试
|
乐器演奏
|
1、演奏曲目2首(可重复一试曲目1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打击乐器考生:大鼓与排鼓独奏曲1首或大鼓、排鼓各演奏1首;键盘打击乐独奏曲1首;小军鼓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鼓励考生将定音鼓、板鼓、手鼓或组合打击乐器作为考试项目,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2、视奏1条(五线谱两个升降号之内)
|
||
三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钢 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钢琴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钢琴专业毕业水平,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钢琴演奏
|
1、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只演奏赋格)
|
2、演奏技术性快速练习曲2首(2首练习曲连续弹奏,其中1首必须选自肖邦练习曲Op.10或Op.25,另1首任选)
|
||
二试
|
钢琴演奏
|
1、演奏选自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限Op.2—Op.22)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
2、演奏外国乐曲1首
|
||
三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管弦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所报考的乐器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视奏能力;掌握视唱练耳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鼓励考生背谱演奏。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小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及分指八度、十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
||
3、乐曲:技巧性中小型乐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
||
中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
||
3、乐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
||
大提琴
|
1、音阶:四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
2、练习曲一首
|
||
3、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
||
低音提琴
|
1、一条三个八度大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
|
2、一条三个八度旋律小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
||
3、练习曲一首
|
||
4、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
||
竖琴
|
1、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四个八度)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
|
||
长笛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双簧管
|
1、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单簧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一首慢速练习曲和一首古典时期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一首快速练习曲)
|
||
巴松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萨克斯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圆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小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长号(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大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打击乐
|
1、马林巴或木琴:①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②自选练习曲一首(二槌)
2、小军鼓:①所有强弱的滚奏②自选练习曲两首
3、定音鼓:①调音②所有强弱的滚奏③自选练习曲一首
|
|
二试
|
小提琴
|
1、练习曲:《帕克尼尼24首随想曲》其中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中提琴
|
1、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大提琴
|
1、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低音提琴
|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竖琴
|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长笛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双簧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单簧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巴松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萨克斯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圆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小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长号(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大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打击乐
|
1、马林巴或木琴:自选乐曲一首(四槌)
2、小军鼓: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练习曲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3、定音鼓: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练习曲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
三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指挥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有一定的和声学知识;听音、节奏感、音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良好;会演奏钢琴并达到车尔尼练习曲740以上的水平;有在合唱团或乐队演唱、演奏的经验。
合唱指挥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钢琴:演奏复调乐曲1首,大中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1首
2、听音,视唱,双声部节奏视奏
3、演唱艺术歌曲1首
4、指挥1首合唱作品
|
二试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同作曲专业方向)
|
三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乐队指挥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钢琴:演奏复调乐曲1首,大中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1首
2、听音,视唱,双声部节奏视奏
3、演唱艺术歌曲或演奏器乐作品1首
4、指挥管弦乐曲1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
|
二试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同作曲专业方向)
|
三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附录三:
中国音乐学院
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 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凡报考声歌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E类程度。
凡报考国乐系吹打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E类程度;报考国乐系其它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管弦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学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科技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E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教育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钢琴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指挥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B类程度。
凡报考作曲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B类程度。
二. 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是对考生的音乐基本素质与能力的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E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无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大、小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与3/4拍;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等。
5.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初步的音乐表现力。
D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大、小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3/4拍与4/4拍;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含有十六分休止符的节奏等。
5.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C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增四、减五度音程及其解决。
2.听辨与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正、副三和弦原转位连接。
5.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3/4拍、4/4拍,3/8拍与6/8拍;含各种休止符的均分节奏、附点节奏与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简单的弱起节奏、连线节奏与三连音节奏等。
6.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含偏音))。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两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B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增四、减五度音程,增二、减七度音程及其解决。
2.听辨与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大小七和弦与小小七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各种大小调式音阶,五声调式音阶(含偏音)。
4.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正、副三和弦与属七、大调一. 乐理入学考试的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乐理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凡报考声歌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国乐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管弦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钢琴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学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B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科技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B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教育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B类程度。
凡报考作曲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A类程度。
凡报考指挥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A类程度。
二. 乐理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乐理入学考试(笔试),是对考生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理解与掌握的测试。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C类程度:
1.音、音高与音律以及记谱法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各种音程、三和弦以及四种常用七和弦原转位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3.各类西洋大小调式、民族五声调式以及偏音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4.节拍与节奏基本概念的理解,各种常用节拍的识别,单拍子与复拍子音值组合法则的掌握。
5.各种调与调关系、简单移调方法的掌握。
6.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B类程度:
1.音、音高与音律以及记谱法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各种音程与和弦原转位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解决。
3.各类西洋大小调式、民族调式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4.节拍与节奏基本概念的理解,各种节拍的识别与音值组合法则的掌握。
5.各类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6.各种移调方法的掌握。
7.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A类程度:
1.音、音高与音律以及记谱法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各种音程与和弦原转位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解决。
3.各类西洋大小调式、民族调式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4.节拍与节奏基本概念的理解,各种节拍的识别与音值组合法则的掌握。
5.各类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6、各种移调方法的掌握。
7.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8.近现代乐理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通用教材》 李重光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音乐大系·音乐卷《基本乐理教程》 童忠良 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国际交流部电话:010—64887358 010-64887355 传真:010—64879974
乘车路线:由北京站乘地铁至积水潭站,换乘618路汽车健翔桥北站下车
由西客站乘695路汽车健翔桥北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