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 2010 年全日制 攻读
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9 〕 12 号)文件精神:“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范围。要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 我院自 2010 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由于招生名额有限,仅限于声歌系、指挥系、国乐系、管弦系、钢琴系和作曲系的作曲方向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音乐艺术表演与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报名参加 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音乐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有艺术表演与创作实践经历;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音乐专业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有艺术表演与创作实践经历;
(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 5 年或 5 年以上,有艺术表演与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创作或表演奖励的同等学力者。
4.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70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我院 2010 年招收 全日制 攻读艺术硕士学位的除作曲以外所有方向( 声歌系、指挥系、国乐系、管弦系、钢琴系)提前进 行专业主课考试,具体考试要求见附件 1 , 合格考生 准予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的网上报名,报考我院。
声歌系、指挥系、国乐系、管弦系、钢琴系 考生专业主课报名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注意事项 |
10 月 20 日 | 专业主课考试报名 | 1 、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最后学历证书 ( 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 报考。 2、 报名考生须提交一寸照片三张,填写《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报名表》。 3、 填写初试曲目,曲目要求详见“附件 1 ”中的专业主课考试要求。 4、 抽签(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 |
10 月 24 、 25 日 | 主课考试 | 演唱、演奏、指挥和管弦的考试要求详见附件 1 。 |
10 月 28 日 | 公布 合格名单 | 主课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请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得到报名号。 |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0 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 2009 年 10 月 16 日— 31 日每天 9 : 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请务必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 http://www.bjeea.cn )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填写为“中国音乐学院”;“报考点”填写为“中国音乐学院”;“考试方式”填写为“全国统考”。
中国音乐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 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 若要更改,必须重新报名、交费。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 1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 2 )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规定任选一种。
(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 .选择报考我院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网报公告”的有关内容。
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 2009 〕 1603 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 138 元 / 人。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6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打印 “ 报名信息校对表 ” ,由考生本人签名,在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来本院现场照相时提交。
7 .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遇到问题,请拨打上述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我院无力解决相关问题,请勿来电询问。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 ( 含推免生 ) 必须由本人到我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9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4 日, 8 : 30 - 16 : 30 。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地点:中国音乐学院 大学生活动中心
3. 现场确认程序:
( 1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并提交经本人签字且粘贴好照片的“报名信息校对表”,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凡未按照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和证书原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确认手续。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 2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 3 )考生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将于 2009 年 11 月 25 日之后在我院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为避免邮寄准考证造成丢失、延误等问题,我们将不给考生寄送准考证。请考生于 2010 年 1 月 7 - 8 日 8 : 30 - 16 : 30 到我院 行政楼 423 房间 领取准考证,在此日期之前不得领取。
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 招生专业与主课考试要求
艺术硕士专业招生包括 声歌系、指挥系、国乐系、管弦系、钢琴系和作曲系的作曲方向 。(主课考试要求见附件 1 )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09 年 10 月 24 日 -25 日:专业主课
2010 年 1 月 9 日 至 1 月 10 日 :国家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14 : 00 - 17 : 00 。
(三)初试科目:
2009 年 10 月 24 日 -25 日:专业主课(见中国音乐学院通知)
2010 年 1 月 9 日 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 3 小时)
2010 年 1 月 9 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 3 小时)
2010 年 1 月 10 日 下午 :中外音乐史(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 3 小时)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五)初试考试地点:中国音乐学院
具体的考场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 2009 年 12 月 30 日 之后在我院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院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六)初试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 2010 年 3 月中旬注意教育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我院研究生部网页查询信息。
(七)复试
1 、复试科目(见附件 2 )
2 、 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分别确定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对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初试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并且结合报考我院的考生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者名单。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各研究方向将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考生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我院不属于“ 进行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必须等待教育部和北京市研招办的有关复试安排和要求的统一部署。 请考生在 2010 年 4 月 15 日 之后经常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不要来电催促,我们得到上级指示并依此确定我院的 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后 将尽快在网上公布。
我院将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进入复试者考生准考证编号,请考生届时依据自己的初试准考证仔细查看,确认自己是否可以进入复试。如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上网查看信息或查看时粗心大意而误读信息,造成考生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3 、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七、录取
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目前,国家尚未下达 2010 年招生计划,预计我院招生总规模数为 10 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批准的规模数为准。各研究方向以及各位导师的录取人数将在录取阶段根据我院招生规模数、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成绩等因素确定。
考生可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计划外自筹经费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 。被录取的定向生需在录取前由其所在单位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委托培养硕士生需由委托单位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合同、自筹经费生需与我院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合同。(是否有公费名额问题以国家正式下达文件为准)。
我院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学年贰万整。
八、毕业生就业
我院各研究方向学制均为三年。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将户口和档案转入我院(北京市研究生不转户口)。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九、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院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对作弊的在职考生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三)我院对考生的各种通知或说明将只通过网络对外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页,认真查看是否有更新的信息发布。请耐心、细致地阅读信息,网页上已明确说明的问题,请考生不要再来电咨询。
我院希望招收的是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素养的艺术专业人才。为通过考研充分展现和观察考生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我们将只接待考生本人的咨询,不接待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的询问。
(四)我院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打着中国音乐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
(五)我院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本院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 1 号 邮政编码: 100101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 www.ccmusic.edu.cn
招生办网址: http://www.ccmusic.edu.cn/zzjg/xzbm/yjsc/yjszszx/
招生办电话: 010 — 64887364
乘车路线:
① 北京站乘地铁至积水潭站转乘 618 路汽车苇子坑站下车。
② 西客站乘 727 路汽车到苇子坑站下车。
③ 北京南站乘 939 路汽车到健翔桥站下车。
附件 1
2010 年中国音乐学院招收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 学位研究生
报考系别、研究方向、考试要求、 导师目录
系 别 | 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 | 导师 | 专业主课考试要求 |
003 作 曲 系 | 18 | 作 曲 | 程伊兵、高为杰、金湘、姜万通、权吉浩、阮昆申、施万春、王非、王宁、张千一 | 主课考作曲 |
19 | 歌剧创作 | 主课考作曲 | ||
20 | 电子音乐作曲 | 主课考电子音乐作曲(上机操作) | ||
004 指 挥 系 | 29 | 合唱指挥 | 吴灵芬 | 主课初试考试要求: 1、 指挥合唱作品一首(必须是无伴奏合 唱,背谱指挥); 2、 演唱艺术歌曲一首; 3、 演奏复调性的钢琴作品一首; 4、 视唱练耳:快速视谱;和弦听辨。 主课复试考试要求: 1、 指挥指定曲目一首(乐谱于考试前一天领取); 2、 演奏钢琴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 3、 听辨 20 首合唱作品片断。 |
30 | 乐队指挥 | 杨又青 | 主课初试考试要求: 1、 背谱指挥一首大 / 中型管弦乐作品,或交响曲一个乐章,提交对该作品的分析笔记一份; 2、 演奏复调性的钢琴作品一首,演奏管弦乐器或民族管弦乐器的考生或可演奏其他器乐作品一首; 3、 视唱练耳:快速视谱;和弦听辨。 主课复试考试要求: 1、 指挥指定曲目一首(乐谱于考试前一天领取); 2、 演奏钢琴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 3、 听辨 15 首交响乐作品片断。 | |
005 声 歌 系 | 31 | 民族声乐 | 戴滨、董华、郭祥义、金铁霖、梁杰、马淑明、马秋华、沈时松、谭萍、王士魁、朱以为、 邹文琴 | 主课初试曲目要求: 1、 中国民族声乐歌曲一首; 2、 中国民族歌剧选曲一首(男声也可另选中国民族声乐歌曲一首)。 主课 复试曲目要求: (可重复一试曲目) 1、 中国古诗词歌曲(古典曲目或近现代创作曲目)一首; 2、 中国传统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一首; 3、 中国歌剧选曲一首; 4 、中国现代创作或改编民族声乐歌曲一首(男声可不唱歌剧选曲,选唱本类歌曲两首)。 |
32 | 美声 | 陈燕、迪里拜尔、 郭凌弼、金永哲、 罗良琏、刘建华、 刘 跃、刘蓉惠、 孟凡虹、马金泉、 宋一、王秉锐、杨曙光、张凤宜、张牧、赵云红、 赵慧敏、朱琳 | 主课 初试 曲目要求: 1、 艺术歌曲一首;(注:十七、十八世纪意大利古典咏叹调、音乐会咏叹调、清唱剧、康塔塔等,归为艺术歌曲类) 2、 歌剧咏叹调一首。(主要指十八世纪中期及十九世纪以后的大歌剧咏叹调) ( 其中至少一首为用原文演唱的外国曲目 ) 。 主课 复试 曲目要求: ( 可重复一试曲目) 1、 中国艺术歌曲(含古诗词歌曲)一首; 2、 中国歌剧选曲(或创作歌曲)一首; 3、 外国艺术歌曲一首; 4、 外国歌剧咏叹调一首。 注: 外国歌曲需用原文演唱。 | |
006 国 乐 系 | 33 | 琵琶演奏 | 刘德海、杨靖 | 主课 初试 曲目要求: 1、 风格性乐曲一首; 2、 技巧性乐曲一首。 主课二试曲目要求: 1、 传统乐曲一首; 2、 近现代创作乐曲一首。 (不可重复一试曲目) |
34 | 扬琴演奏 | 李玲玲、项祖华 | ||
35 | 三弦演奏 | 赵承伟 | ||
36 | 阮演奏 | 魏蔚 | ||
37 | 古琴演奏 | 吴文光 | ||
38 | 筝演奏 | 林玲、邱霁 | ||
39 | 二胡演奏 | 安如砺、曹德维、刘顺、宋飞、张尊连 | ||
40 | 板胡演奏 | 沈诚 | ||
41 | 笛子演奏 | 张维良 | ||
42 | 唢呐演奏 | 左继承 | ||
43 | 管子演奏 | |||
44 | 笙演奏 | 李光陆、张之良 | ||
45 | 打击乐器演奏 | 王以东 | 一、 打击乐考试乐器项目: 大堂鼓(大鼓)、排鼓、板鼓、小军鼓、木琴(马林巴琴)、定音鼓 二、 主课初试乐器及曲目要求: 任选以上乐器项目中的三项考试;曲目自选。 三、主课复试曲目要求: 1 、大堂鼓(大鼓)、排鼓、板鼓:各演奏乐曲一首,技术性、艺术性符合研究横入学标准; 2 、小军鼓:技巧性高级练习曲一首; 3 、木琴(马林巴琴):独奏曲两首(双槌、四槌各一首,技术性、艺术性并举); 4 、定音鼓:高级练习曲一首,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 5 、自选中外打击乐重奏作品一首。 注: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不重复一试乐器项目及曲目。 | |
007 钢 琴 系 | 46 | 钢琴演奏 | 李民 | 主课初试曲目要求: 1 、 1 首四声部以上的巴赫平均律(包括前奏曲和赋格); 2 、练习曲 2 首,其中必须有 1 首肖邦作品 10 或 25 中的快速练习曲,另一首自选,考试中要求连续演奏; 3 、 1 首海顿或莫扎特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主课 复试曲目要求: 1 、 1 套贝多芬及之后,并于 1880 年以前出生的作曲家创作的多乐章奏鸣曲; 2 、 1 套或 1 至 2 首作品,要求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要求其中应包括 1 首 1880 年以后出生作曲家的外国作品; 3 、 1 首中国作品(华人创作的体现中国音乐元素的钢琴作品)。 |
47 | 钢琴声乐伴奏 | 邱晓珊、张柯瑶 | 主课初试曲目要求: 1、 技巧性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740 以上程度); 2、 复调曲一首。 主课复试曲目要求: 1、 大型乐曲一首; 2、 一试曲目中任选一首。 民族唱法伴奏: 1、 伴奏传统中国民歌或创作改编民族声乐歌曲一首; 2、 伴奏中国歌剧选曲一首; 美声唱法伴奏: 1、 伴奏外国艺术歌曲一首; 2、 外国歌剧咏叹调一首。 (自带声乐演唱人员,两种唱法任选一项参加伴奏考试) | |
008 管 弦 系 | 48 | 低音提琴演奏 | 侯俊侠 | 主课初试曲目要求: 1 、一条三个八度大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2 、一条三个八度旋律小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3 、高级练习曲一首; 4 、技巧性乐曲或奏鸣曲一首(奏鸣曲要求演奏第一、二乐章); 主课复试曲目要求: 1 、无伴奏组曲一首; 2 、完整的协奏曲一首(考试时由评委选定乐章)。 |
49 | 大提琴演奏 | 余明青 | 主课初试曲目要求: 1 、一条四个八度音阶、琶音、分解和弦及三、六、八度双音(三个八度); 2 、高级练习曲一首; 3 、技巧性乐曲或奏鸣曲一首(奏鸣曲要求演奏第一、二乐章); 主课复试曲目要求: 1 、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的前奏曲一首( 1 到 6 中任选); 2 、完整的协奏曲一首(考试时由评委选定乐章)。 | |
50 | 西洋打击乐演奏 | 宫冈摄 | 主课初试曲目要求: 1 、马林巴或木琴: ① 一条音阶及琶音(由考生在 24 个大小调中现场抽签确定) ② 自选乐曲一首(两槌) 2 、小军鼓: ① 所有强弱的滚奏 ② 自选乐曲一首 3 、定音鼓: ① 调音 ② 所有强弱的滚奏 ③ 自选乐曲一首 主课复试曲目要求: 1 、马林巴或木琴:自选乐曲一首(四槌) 2 、小军鼓:自选乐曲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3 、定音鼓:自选乐曲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4 、组合打击乐:自选乐曲一首 | |
51 | 单簧管演奏 | 何易 | 主课初试曲目要求: 1 、一条音阶及三度和琶音(由考生在 24 个大小调中现场抽签确定); 2 、高级练习曲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3 、一首古典时期奏鸣曲(考试时由评委指定两个乐章)或一首古典时期协奏曲(第一乐章); 主课复试曲目要求: 1 、现代派无伴奏乐曲一首; 2 、一首完整的浪漫时期的奏鸣曲或一首完整的浪漫时期的协奏曲(考试时由评委指定乐章)。 | |
52 | 小提琴演奏 | 金辉 | 主课初试曲目要求: 1 、一条四个八度音阶、琶音,及双音音阶(三、六、八、换指八度 、十度); 2 、高级练习曲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3 、完整的奏鸣曲一首(考试时由评委选定乐章); 主课复试曲目要求: 1 、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巴赫无伴奏组曲一首(任选相邻的快、慢或慢、快两个乐章,或 d 小调组曲的恰空舞曲); 2 、完整的协奏曲一首(考试时由评委选定乐章)。 |
备注:
1、 导师顺序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
2、 金铁霖声乐艺术中心的专业主课考试要求同声歌系;刘德海音乐工作室的专业主课考试要求同国乐系。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音乐表演与作曲专业方向)专业主课考试要求与此表相同。
专业学位考试科目及代码(报名时填表用)
科目代码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101 | 政治 | |
204 | 英语二 | 任选一种外语参加考试 |
202 | 俄语 | |
203 | 日语 | |
612 | 专业主课 | |
812 | 专业基础课 |
中国音乐学院代码: 10046 中国音乐学院报名点代码: 1146
我院招生专业:音乐 招生专业代码: 550101
附件 2
2010 年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表
研究方向 | 研究方向代码 | 初试 100 分 | 初试 100 分 | 初试(专业主课) 150 分 | 初试(专业基础课) 150 分 | 复 试( 100 分) | |
作曲、指挥、声乐、器乐、管弦、 钢琴(含钢琴伴奏) | 29-47 | 政治 | 外语 | 主课初试(具体要求见附件 1 ) | 中外音乐史 | 主课复试(具体要求见附件 1 ) | 外语听力(口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