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一、为保证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录取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下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王秀清(组长) 张瑞海 郭 沛 陈宝峰 方 芳
专家复试小组:由招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
二、招生规定:
(一)复试
1、所有符合学院复试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综合排名确定。复试总分为50分,其中笔试部分1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面试部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外语和专业水平(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5分,由复试小组进行测试)。
2、考生请在所报考专业中选报导师(见附表一)并填写《申报导师志愿表》(见附表二),学院将依学生所填报的导师进行复试分组,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提交之后不再修改(提交导师志愿表的截止时间为3月22日,资格审查时提交)。
3、按学生填报的导师志愿和报考专业分组进行第一轮复试。根据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差额复试,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所报专业和导师招生指标情况确定拟录取资格。
4、根据第一轮复试拟录取情况,在接收指标尚未用完的情况下,在学院内部采取第二轮调剂复试。未取得第一轮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参加第二轮复试。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第一轮成绩不带入第二轮复试,按第二轮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复试不合格、无导师接收者不可被录取。
第二轮复试结束后,学院不再组织院内调剂复试。
5、 复试分组及名额
经济管理学院2010年计划招生总名额为39人。
复试专业 | 时 间 | 地 点 | 上线考生数 | 第一轮复试可接收名额 | |
第一轮 | 金融学 | 3月24日上午8:30开始 | 经济管理学院西区205 | 18 | 7 |
国际贸易、产业经济、数量经济 | 3月24日上午8:30开始 | 经济管理学院西区117 | 9 | 6 | |
农业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 | 3月24日上午8:30开始 | 经济管理学院西区115 | 21 | 15 | |
第二轮 | 待定 | 拟定3月25日 | 待定 |
具体复试顺序待定,请关注学院通知。
(二)录取原则与办法
原则:
1、录取按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经过复试后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只有在导师同意接收后才能被学院录取。无导师接收或复试不合格者不能被学院录取。
2、招生老师应当全程参加面试,并按招生信息公布的专业进行招生。经个人申报,学校批准后有接收名额的老师,才可以招收复试合格的学生。
3、导师与拟招收考生必须在接收意向表中签字,否则录取无效。导师签字确定同意录取之后,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学生不得更换导师。
4、确定录取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必须在3月28日之前提交,过后不再办理。
5、体检:所有考生都必须在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在复试工作结束前复检一次,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提出复检。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学院和研究生院不做任何解释。
三、时间安排
3月22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3月22、23、25、26日体检,考生可自己选择体检时间与体检地点。
3月22日下午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45分钟。
3月24—26日分组进行复试,各组复试结果将及时公布。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学院领取意向表,由所报导师确定是否拟录取(请考生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月26日录取结束。
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在体检合格后,将由学院形成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批准并公示之后才可被正式录取。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规定的解释权和未预见情况的处理权。
经济管理学院
2010年3月18日
附件1:导师名单
附件2:申报导师志愿表(第一轮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