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学院2010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招生复试、录取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成立了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福锁
副组长: 江荣风
成员:潘志华、李保国、赵桂慎、陈新平、黄元仿
秘书:刘 依
二、 复试办法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思想品德等。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按100分计。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业务课测试。由中心组织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及对专业的掌握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复试小组组成
1、组织形式
学院两个中心分别组织进行复试。各中心可根据情况统一组织复试小组或按专业组织复试。
资源科学中心包括:土壤学、土地利用与信息技术、土地资源管理、气象学等专业;
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包括:植物营养学、资源环境生物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等专业。
2、人员组成
由各个中心根据本中心的学科组成及特点,成立以系主任或骨干教师为主的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复试小组各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以便有针对性的分别考核每位考生相关方面的素质。复试应做好记录,用以存档并备查。
招生导师应参加复试,以利于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录取。
3 、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3日至26日期间内进行。
具体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各中心确定后公布。
四、录取办法
1、确定复试名单
实行差额复试,在院网页公告栏公布。
2、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按专业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核查。
3、确定导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各个中心确定后统一上报学院。
4、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上报研究生院,然后公示录取名单。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