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曹洪欣院长为组长,成员为黄璐琦副院长、仇芙林副书记(院纪检书记)、研究生院宋春生常务副院长、都占陶副院长和招生办公室主任葛秀梅。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各培养单位成立以主管教育的副院长、副所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复试小组由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组长必须是研究生导师。
四、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按照教育部《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我院执行其中三项标准:
1、中医专业(1005):总分≥260分,单科≥36分、≥108分;
2、中西医结合(1006)、中药学(1008):总分≥280分,单科≥37分、≥111分;
3、情报学(120502):总分≥330 ,单科≥46分、≥69分;
4. 临床医学硕士(4502):总分:≥280分,单科≥37分、≥111分;
五、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⑴ 准考证;
⑵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⑶ 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⑷ 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⑸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六、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1、复试考生确定的原则:
⑴ 每个研究方向上线考生多的,前二名考生参加复试;只有一名上线考生的,一人参加复试;
⑵ 每个研究方向的第二名总分 ≥365分,该研究方向增加一个招生指标;
⑶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院内安排调剂参加复试;
⑷ 考虑临床医学专业的需要,凡报考临床医学硕士的考生,分数达到中医专业学术型复试分数线者,破格参加复试。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张榜公布并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4月12~19日。
4月12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到,并领取复试表、政审表和体检表;4月13日集中在望京医院体检中心统一体检(考生提前准备好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4月14~19日在各二级院所复试:
⑴ 专业课笔试:时间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⑵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⑶ 专业课面试:由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进行专业课面试。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 人,每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问题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实践能力考核:条件许可的院所可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
同一专业复试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体检费自理。
七、初试、复试的权重分配:
1、专业课笔试卷面分100分,专业课面试50分,外语口语50分,听力测试50分。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考核成绩之和,总分250分。
3、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累计相加,各专业录取总分最高者。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50分值以30分为及格),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对初试成绩排名第一,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的处理要慎重,要经过导师小组讨论,经过院所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最后报中医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以后方可以执行。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所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及各院所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要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重要考场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接待电话: 84034358 64014411—3380、3381
监督举报电话: 64013946
市招办监督电话:82837219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中医基础理论:
薛利媛 王芊勍 邵晶晶
中医医史文献:
孙清伟 张金中
中医内科学:
梁 琳 王 微 王文文 王秋虹 张安晶 张锦花 郭 允 李 川 周立美 王志平 武 芹
刘兴方 崔 宁 安 然 高英静 吴佳霓 焦志娜 李庆娜
中医外科学:
曲 韵 张 贺 郝丽丽 陈 琴
中医骨伤科学:
马子龙
中医妇科学:
张 娟
中医五官科学:
孟青青
针灸推拿学:
王立军 千金花 陈思岐 王 璇 刘 朝
中西医结合基础:
王 晔 漆学智 阚 宇
中西医结合临床:
王一佼 张 颖 张庆翔 孙欣萍 王鹏军 曲文闻 徐利亚 姚飞翔 乔 静 何威华 孙 超 于志丹
付小玉 尹学来 张静思
中药学:
孙 文 曾林燕 杨 静 高俊峰 吴 旭 杨 阳 安月伟 常 珂 李珠蓓 吴克红 卜 璟 王 升
刘红亮 李 涛 蒋 超 蔡 媛 韩 炜 齐亚辉 甘我挺 吴传鸿 任瑛凤
情报学:
赵 阳
临床医学硕士:
王春燕 薛丽姣 蒋小锋 张静毅 孙朦朦 陈 刚 张 岩 赵锡艳 陈 璐 冀翠敏 李娟梅